• 信息类别: 残联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3-1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2402

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申请

发布日期: 2025-03-11 09: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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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一、补贴对象

具有柴桑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对于有不同种类辅具需求的,多重残疾人申请享受补贴的辅助器具种类不得超过3种,其他类别残疾人不得超过2 种。同种类辅具申请数量除以下情形外,不得超过1件:

1.0-7岁听力残疾儿童经评估应双耳适配助听器的,可 一次性申请左右耳各1台助听器,按2件计;

2.两肢残缺的残疾人经评估应适配相应辅具的,可一 次性申请2具假肢,按2件计;

3.装配矫形器的残疾人经评估应适配的,可一次性申 请左右2具矫形器,按2件计。

使用期限内不能重复申请同一种类辅助器具。

三、申请材料

1.残疾人户口本或有效居住证。在居住证发放地申请 的,提供当地居住证。

2.残疾人证原件。

3.重点补贴对象应提供有关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习等证件或证明材料。

4.委托他人申请补贴的,应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 证件。

四、申请、审批流程

网上申请。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登录平台注册后,选择协议机构申购。残疾人挑选合适的辅具,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上传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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