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医保局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3-0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2356
住院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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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
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未能联网结算,申请办理手工(零星)报销。
2.村(社区)收集申报材料交乡镇统一汇总后报区医保局;
3.区医保局受理办结。符合规定的,办理报销支付手续;
4.反馈办理结果。
四、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
4.病历资料(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
5.意外伤害就医如涉及第三方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6.急诊需提供急诊诊断证明或入院记录;
7.需提供参保人员有效的银行账号信息。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792-6814786、0792-6811460
七、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792-6827730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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