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医保局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3-0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2358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关联导读: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对医疗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受的符合规定的自付医疗费用给予的救助未联网结算的,可申请办理手工(零星)报销。
2.村(社区)收集申报材料交乡镇统一汇总后报区医保局;
3.区医保局受理办结。符合规定的,办理报销支付手续;
4.反馈办理结果。
四、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2.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
3.医院收费票据或药店购药发票、费用清单或处方底方、出院记录;
4.需提供参保人有效的银行账号信息。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六、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2-6814786、0792-6811460
七、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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