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医保局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3-0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2363
生育医疗费支付
关联导读:
一、事项名称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因特殊情况未能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申请生育医疗费手工(零星)报销。
1.申请人向村(社区)提交办理材料;
2.村(社区)收集申报材料交乡镇统一汇总后报区医保局;
3.区医保局受理办结。符合规定的,办理报销支付手续;
4.反馈办理结果。
四、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出院记录;
5.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的,医保信息平台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得结婚证信息,由办理人提供;
6.需提供参保人有效的银行账号信息。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792-6814786、0792-6811460
七、监督电话
八、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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