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医保局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3-0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2367
门诊费用报销
关联导读:
一、事项名称
门诊费用报销
参保人员门(急)诊医疗费用未能联网结算,申请办理手工(零星)报销。
1.申请人向村(社区)提交办理材料;
2.村(社区)收集申报材料交乡镇统一汇总后报区医保局;
3.区医保局受理办结。符合规定的,办理报销支付手续;
4.反馈办理结果。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2.医院收费票据;
3.门急诊费用清单;
4.意外伤害就医如涉及第三方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使用双通道药品的,可要求提供门诊处方;
6.需提供参保人员有效的银行账号信息。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792-6814786、0792-6811460
七、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792-6827730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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