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住建局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3-0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2396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条件

发布日期: 2024-03-07 16: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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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一、补助对象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易返贫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

二、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补助标准暂定为: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对象,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重建或新建房屋补助不低于2.2万元;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重建或新建房屋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具有残疾人身份的残疾人家庭,每户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按不低于2000元标准增加安排补助资金。危房改造维修加固房屋的,每户补助不低于5000元。如上级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标准执行。

三、申请程序: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村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区级审批(公示)。

四、资金管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形式直接发放到户,禁止补助资金被挪用,严肃纪律,坚决杜绝只领补助不建房的现象。

五、建设标准: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重建房屋结构要具备一定的抗震能力,配备卫生厕所,实现人畜分离;房屋重建户要及时拆除原居住的危旧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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