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住建局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3-1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1445
九江市柴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单
关联导读:
1.工程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2.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有关批准文件);
3.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批准文件(房屋建筑工程的装饰、幕墙等专项设计除外);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附图的原件及复印件;
5.工程项目勘察审查合格书和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房屋建筑工程的装饰、幕墙等专业工程均不需要提供)。
6.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工程结构和建筑节能计算书)。
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包括审查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书来不及提供的,提交符合要求的书面承诺书)。
8.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施工合同(需约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监理合同(需监理的项目则提供)。
9.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
10.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及项目负责人签署的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11.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1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13.有关监督机构对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核验的内容。
14.施工组织设计(需监理的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为方便服务对象,仅需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和组织设计目录);
15.现场联合踏勘意见(参加的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施工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签署的已经具备施工条件的现场踏勘意见原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了交通、水电等条件,能够满足施工企业进场的需要);
16.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款确定书;
17.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落实承诺书;
18.工程项目明细表(本表对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的项目适用);
19.特殊建设工程应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非特殊建设工程应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出具的含消防设计审查的审查合格书;
20.应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需办理相关人防手续,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需提供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纳凭证。
备注:
1.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3.所有提供材料的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申报办理并联审批的人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5.网上申报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按照九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要求材料申报办理。
6.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同时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安全监督3个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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