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人事任免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1-2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2831
关于叶智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联导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叶智华同志任区蔬菜产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庐江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樊菲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
范辉同志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胡世梅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龙季同志任区审计局副局长;
熊薇同志任区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袁飞宇同志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
郑猛同志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细华同志任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聪同志任高铁新区庐山站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安同志任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叶婷同志任区投资促进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明华同志任区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琦同志任区中医医院副院长;
李云同志任区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珍强同志任区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吴磊同志任区公安局森林分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区公安局森林分局新合派出所所长职务;
高昕同志任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所长,免去其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城一中队中队长职务;
张舜同志任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特勤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狮子中队中队长职务;
周毅同志任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狮子中队中队长,免去其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特勤中队中队长职务;
易德耀同志任浔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阮江湖同志任浔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睿同志任沙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升同志的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戴大明同志的区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小玲同志的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冯道文同志的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钟祥红同志的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魏运旺同志的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吕从平同志的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辉同志的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职务;
免去胡进磊同志的区投资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胡中强同志的区防灾减灾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徐雪琼同志的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张守华同志的区公安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魏荣珍同志的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所长职务;
免去骆飞同志的区妇保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院长(主任)职务;
免去王煊镇同志的区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刘英雄同志的区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桂贤武同志的沙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卉芬同志的狮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熊丽华同志的城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胡国利同志的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张运开同志的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桂训峰同志的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聂玲玲同志的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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