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柴桑区网 发布时间:2020-11-25 14:50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场,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柴桑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1月24日
柴桑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实施方案
根据《九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36号)、《关于印发九江市柴桑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柴府办发〔2019〕1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试点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行试点小区生活垃圾分类为突破口,以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升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20年9月底前,以铜矿宿舍、锦绣江南小区等2个小区为重点,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试点;12月底前,完成城区2个试点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典型经验模式。
三、重点工作
1.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建立舆论宣传阵地,在试点小区印发垃圾分类指南宣传、指导手册等,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采取简便易行、一听就懂、一看就会,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和现场引导。
2.开展志愿者活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的社会动员优势,结合创文、组织志愿者参与小区试点垃圾分类工作,引领低碳生活新时尚,推动习惯养成。
3.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加强对小区居民的垃圾分类知识政策、法规的学习和解读,全面提升从事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工作部门相关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
4.开展环卫设施市民开放日活动。组织小区居民参观了解生活垃圾分类运作流程,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强化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管理,推进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5.推进产品包装物减量。加强监督管理,在试点小区中引导和支持推广应用环保包装产品,加强物料管理和先进包装技术应用,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开展“绿色快递”行动,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
6.确定垃圾分类类别。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制定统一的垃圾分类类别,设置统一、规范、清晰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和标识,建设投放系统,方便市民分类投放。
7.引导分类投放。根据需要向生活垃圾分类现场派驻监督指导员,开展日常巡查,引导、督促单位和个人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准确率。鼓励单位、社区采取积分兑换、红黑榜等方式激励引导分类投放。
8.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根据住宅小区情况,合理配置和改造分类垃圾收集容器、箱房、垃圾桶等生活垃圾收集站点。积极鼓励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实行预约或定期收集,对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实行每日定时收集。
9.规范垃圾分类运输行为。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应当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应满足垃圾分类需求、密封性好,具有防臭扩散、防遗撒、防渗滴漏功能,实行分类密闭运输,运输过程中不得倾倒、丢弃、遗撒、滴漏。
四、分类要求
(一)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收运。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要将有害垃圾交由具备资质的企业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餐厨垃圾。
1.主要品种。居民家中产生的餐厨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
2.投放收运。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明确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不具备就地资源化处理条件的,要将餐厨垃圾交由受委托的资质环卫作业企业分类收运,做到“日产日清”。
(三)可回收物。
1.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
(1)主要品种。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2)投放收运。严格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
2.其他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2)投放收运。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要与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合作,构建集中管理、规范高效的废旧商品回收网络,将可回收垃圾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渠道。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
(四)其他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
2.投放收运。在公共区域配置其他垃圾分类垃圾桶(篓),引导小区居民形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习惯。由专人进行分拣打包,并交由受委托的资质环卫作业企业分类收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五、设置规范
(一)标识颜色。按照《九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九江市柴桑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分别由红、绿、蓝、黄四色垃圾桶收集,垃圾桶内的垃圾袋按四色要求一一对应投放。
(二)容器标准。楼内设置垃圾分类桶容量为120升(或以下),楼外设置垃圾分类桶容量为240升。塑料垃圾桶必须符合部颁标准CJ/T280-2008《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所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
(三)布局设置
1.楼内公共区域
楼内每个楼层须设置可回收垃圾收集容器、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其它垃圾收集容器各一个,合计容量为120升(或以下),垃圾收集容器摆放处要有明显的四分类投放宣传标示,并在大厅、电(楼)梯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示意图。
2.楼外公共区域
楼外公共区域须设置可回收垃圾收集容器、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其它垃圾收集容器,合计容量为240升,设置数量根据单位办公区面积大小和人员数量实际配备。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点要便于投放、收运,地面必须经过硬化处理。
3.居民家中
设置可回收垃圾收集容器、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其它垃圾收集容器各一个。
六、运作模式
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工作的相关规定,由区城市管理局代表区政府作为业主单位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对试点小区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整体打包,设置为1个标段,面向社会邀标或公开招标;按政府采购程序,选用合格投标企业,并与之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