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4-3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4257
【文字解读】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柴桑区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不断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我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民政厅、省委编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赣民发〔2021〕12号)、市民政局 市委编办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深化全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九民字〔2022〕31号)和全省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暨优化农村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推进会议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九江市柴桑区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报区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出台目的
全面启动实施农村公办养老机构编制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岗位设置和薪酬制度,健全收入分配激励制度。到“十四五”末,全区公办养老机构达到二级以上等级标准,床位入住率达到60%以上。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基本实现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
三、制定过程
《方案》起草过程中,区民政局向柴桑区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进行了两次征求意见。4月22日,由区政府常务会研究论正式通过实施。
四、主要内容
《方案》内容分四部分:指导思想、改革目标、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面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线、保基本功能,实现公办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幸福柴桑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支撑。
2、改革目标:通过全面启动实施农村公办养老机构编制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岗位设置和薪酬制度,健全收入分配激励制度。使得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基本实现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3、主要措施:主要从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统筹区域养老机构资源配置、推进乡镇敬老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乡镇敬老院区级直管机制、推进“医养结合”深度融合、规范公办养老机构收费收支管理、完善养老人才队伍培养机制七个方面进行部署。
4、工作要求:要求从成立柴桑区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抓好工作落实、加强部门协作、加强经费保障、强化对公办养老机构的指导和监督这四个方面做好工作,确保工作推进到位。
附表:
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第一次修改前后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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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修改前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修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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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建立乡镇敬老院区级直管机制 涉及乡镇按每年承担15万元经费,随移交工作一并划入财政账户,统筹使用。 |
(四)建立乡镇敬老院区级直管机制 按大小或供养比例重新制定承担经费标准。 |
(城子镇3.18)乡镇统一每年承担15万元经费过高,是否可按大小或供养人数比例重新制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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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三)推进乡镇敬老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 在确保原乡镇敬老院工作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合理做好现有敬老院管理人员的留用、解聘、安置工作。 |
(三)推进乡镇敬老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 在确保原乡镇敬老院工作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合理做好现有敬老院管理人员的留用、解聘、安置工作(妥善安置敬老院现有工作人员。)。 |
(城子镇3.18)妥善安置敬老院现有工作人员。 |
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第二次修改前后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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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修改前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修改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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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建立乡镇敬老院区级直管机制 “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涉及乡镇每年按10万元、12万元、15万元三个档次,分别承担特困人员运转经费随移交工作一并划入区级财政专户,统筹使用。” |
(四)建立乡镇敬老院区级直管机制 (建议:明确到乡镇或明确如何确定乡镇上缴经费的档次。全部上缴区财政,以便编制年初预算。) |
区财政局4月1日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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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四、相关要求(三)加强经费保障。区财政局要根据公办养老机构实际入住特困供养对象人数,落实特困供养对象保障资金和公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工资、社保,并列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保障公办养老机构正常运转维护。 |
四、相关要求(三)加强经费保障。区财政根据公办养老机构实际入住特困供养对象人数,落实特困供养对象保障资金和公办养老机构运转经费,统筹各类资金予以保障。 |
区财政局4月1日回复 |
解读单位:柴桑区民政局
解读人:徐基荣
咨询电话:0792-6812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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