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区政府办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4-3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4256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柴桑区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联导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区直及驻区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九江市柴桑区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4月29日
九江市柴桑区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不断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我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赣民发〔2021〕12号)、《关于印发深化全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九民字〔2022〕31号)和全省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暨优化农村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推进会议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面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线、保基本功能,实现公办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幸福柴桑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支撑。
二、改革目标
全面启动实施农村公办养老机构编制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岗位设置和薪酬制度,健全收入分配激励制度。到“十四五”末,全区公办养老机构达到二级以上等级标准,床位入住率达到60%以上。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基本实现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
三、主要措施
(一)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
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在确保有入住意愿的特困供养对象应养尽养的前提下,按照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有关要求,优先为辖区内困境家庭保障对象、高龄或失能失智老年人等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同时,在预留20%床位的基础上,将公办养老机构空余床位面向社会开放,提供短期托养、日间照料以及助餐、助洁、助急、助医等养老延伸服务。对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实施改造提升工程,切实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以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向提质增效方面发展。
(二)统筹区域养老机构资源配置
统筹调配乡镇敬老院资源,按照区域划分、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拓展的要求,将2至3个毗邻乡镇组成一个协作区域,选择该区域内一所设施条件较好、床位数量较多、交通便利的乡镇敬老院作为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根据属地、就近就便的原则,综合考虑个人意愿,妥善安置原敬老院院民入住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或区社会福利院。所有原乡镇(街道)敬老院房屋及设施不得改变养老服务用途,可通过公建民营方式交由社会力量运营,或用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
(三)推进乡镇敬老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
在保持原有乡镇敬老院编制总体数量不变的基础上,设立区级养老服务中心和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并核定各机构编制数量。当岗位出现空缺后,由区民政局、区人社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进行招录,人员列入正式事业编制。改革过渡期,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院长人选,由区民政局制定院长任职条件,会同相关乡镇选派业务熟悉、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担任。在确保原乡镇敬老院工作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合理做好现有敬老院管理人员的留用、解聘、安置工作。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坚持“因事设岗、按需设岗”和“事有人管、责有人负”的原则,增加养老护理员等一线人员配备,同时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消防安全员和工勤人员。
(四)建立乡镇敬老院区级直管机制
按照“民政主管、乡镇协管、集中管理、分户核算”原则,由区民政局直接管理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实行所有工作人员“区聘、区管、区考核”、财物统一管理、统一会计核算和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养老服务水平。区民政局会同区财政局核定敬老院工作人员(含五险一金)预算收支、工作经费等资金保障情况,制定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相关制度,确保敬老院正常运转。乡镇(街道)根据户籍人口数按10万元/年、12万元/年、15万元/年三个档次,承担特困人员运转经费,每年年初划入区级财政专户,统筹使用。乡镇(街道)按照属地原则,加强对所辖地域内的养老机构党的建设、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服务质量等开展指导监督管理。
(五)推进“医养结合”深度融合
深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工作。区社会福利院在提高养老服务水平的前提下,与区中医院协力打造“医养结合”示范工程。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和乡镇卫生院要深入融合发展,采取在敬老院内设立医务室、医养结合签约服务等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中医理疗、心理疏导、健康宣传、健康咨询、健康检查、生活照料等服务。
(六)规范公办养老机构收费收支管理
加强公办养老机构社会性收费定价指导,按照保基本和微盈利原则,制定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区分服务对象实行差别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并实行全额返还。公办养老机构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建立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评估,根据不同自理能力等级变更收费标准。
(七)完善养老人才队伍培养机制
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建立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定向培养和多层次培训体系,对从事养老服务的相关人员在职称评定上享受同等晋级评级政策和发放岗位补贴。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实行“定点招生、定向培养、保障就业”的养老服务人才定向培养模式,依托省内院校大力培养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和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合理安排到公办和民营养老机构就业,保障相应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待遇和福利政策。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组织领导,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民政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单位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切实抓好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期间的管理工作。2024年11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务。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部门要协调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区委编办要指导督促落实有关机构编制文件要求,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工作力量。区发改委要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改造提升,配合区民政局做好项目实施等工作,加强指导收费管理。区税务局要支持公办养老机构按规定享受财税优惠、税费减免政策,以及服务场所用水、用电、用气等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区人社局要指导做好有关人员招录选聘和绩效考核工作,支持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与评价工作。区卫健委和区医保局要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和基本医疗保障服务,推动医养融合发展。
(三)加强经费保障。区财政局要根据公办养老机构实际入住特困供养对象人数,统筹各类资金保障特困供养对象生活、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以及机构运转经费,以确保公办养老机构正常运转维护。
(四)加强监督管理。区民政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区医保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监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要强化对公办养老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提高养老服务监管水平。按照设施建设标准化、管理服务规范化、文娱活动多样化原则,建立公办养老机构考核激励机制,打造一批示范性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期间,敬老院资金除用于保障其正常运转所需外,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有以任何名义侵占、挪用、套取、骗取敬老院资金或突击发奖金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附件:1.九江市柴桑区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九江市柴桑区乡镇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撤并整合表
附件1
九江市柴桑区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潘 光 区委副书记、 区长
常务副组长:兰志春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单新颖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东平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廖家星 区委编办主任
徐元峰 区民政局局长
冯胜东 区发改委主任
李 勇 区教体局局长
张 军 区财政局局长
李泱泱 区人社局局长
吴园福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陈春水 区卫健委主任
刘玉南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吴文丽 区审计局局长
桂 舜 区市监局局长
吴 帆 区医保局局长
查启庆 区税务局局长
姜会文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汪子峰 江洲镇镇长
李洪亮 新合镇镇长
凌 钢 岷山乡乡长
刘 春 新塘乡乡长
费红景 涌泉乡乡长
陆洪锋 港口街镇镇长
叶朋林 马回岭镇镇长
潘 建 城子镇镇长
姚 琼 狮子街道办事处主任
仰孝亲 城门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徐元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九江市柴桑区乡镇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撤并整合表
|
序号 |
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名称 |
原机构名称 |
床位(张) |
现入住人员 |
分散特困(人) |
工作人员(人) |
备注 | ||
|
小计 |
特困 |
社会代养 | |||||||
|
1 |
岷山乡区域性中心敬老院 |
马回岭镇敬老院 |
120 |
28 |
25 |
3 |
47 |
6 |
|
|
岷山乡光荣敬老院 |
140 |
19 |
19 |
68 |
5 |
||||
|
2 |
港口街镇区域性中心敬老院 |
城子镇敬老院 |
108 |
8 |
8 |
23 |
3 |
||
|
港口街镇敬老院 |
112 |
25 |
25 |
11 |
5 |
||||
|
3 |
新塘乡区域性中心敬老院 |
涌泉乡敬老院 |
88 |
14 |
14 |
35 |
4 |
||
|
新合镇敬老院 |
128 |
36 |
34 |
2 |
43 |
6 |
|||
|
新塘乡光荣敬老院 |
144 |
27 |
27 |
46 |
6 |
||||
|
4 |
柴桑区社会福利院 |
狮子街道敬老院 |
112 |
16 |
16 |
57 |
5 |
||
|
城门街道敬老院 |
146 |
35 |
35 |
49 |
7 |
||||
|
5 |
江洲镇敬老院 |
江洲镇敬老院 |
160 |
33 |
33 |
68 |
7 |
||
|
合计 |
1258 |
241 |
236 |
5 |
447 |
5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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