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区政府办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9-3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7802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柴桑区深入推进“亡故人员数据信息共享群众办事少跑路”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联导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区直及驻区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柴桑区深入推进“亡故人员数据信息共享 群众办事少跑路”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9月30日
柴桑区深入推进“亡故人员数据信息共享
群众办事少跑路”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激发基层干部为民服务情怀,推动政务服务部门信息共享共用,提升基层干部为民服务实效,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最大实惠,经研究,在全区范围内深入推进“亡故人员数据信息共享,群众办事少跑路”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等精神,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坚持“亡故人员数据信息共享,群众办事少跑路”,通过合理设置程序、干部主动服务、部门协同合作、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等,将群众申请办理或多部门、多流程、多环节事项办理整合为基层干部及时提醒或指导办理,实现群众事情办结准时、便捷、高效,最大程度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工作内容和部门职责
(一)工作内容
1.深入推进“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线上办理:停止发放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供养人员等相关待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丧葬费、抚恤金、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丧葬补助金、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终止,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户口注销,驾驶证注销等。
2.聚焦亡故人员数据信息共享,推动其他民生保障服务事项线下办理:建立亡故人员数据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卫健、公安、民政等部门提供的死亡人员信息名单,公安部门提供的在监服刑人员名单、户籍迁出和注销人员名单、满79周岁人员名单,残联提供的在册残疾人名单、人社部门提供的在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名单等,为残疾人两项补贴、惠民殡葬五项减免、高龄津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精简退职困难补助等申领或停发相关待遇提供信息支撑。
(二)部门职责
涉及“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发改、公安、人社、民政、卫健、医保、行政审批局、住房公积金中心以及各乡(镇、街道、场)除严格按照《江西省民政厅等6部门印发〈关于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攻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民字〔2023〕15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外,还应该加强合作,做好亡故人员数据信息线下推送等其他相应工作。
1.区民政局:依托乡(镇、街道、场)、村(社区)两级殡葬信息员力量,每月月底最后1天汇总将收集的死亡人员信息名单推送至各相关业务部门;接收各部门推送的信息,督促各业务股室和乡(镇、街道、场)及时提醒指导群众申领办理或主动停发相关民政待遇;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场)开展“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业务系统操作培训。
2.区公安局:依托刑侦、交管、户政等部门,每月月底最后1天将收集汇总的非正常死亡人员名单、在监服刑人员名单、户籍迁出或注销人员名单、满79周岁人员名单推送至各相关业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场),并督促基层派出所配合乡镇做好数据对接;接收各部门推送的信息,按规定办理逝者户籍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注销等。
3.区人社局:每月月底最后1天汇总将在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名单推送至各相关业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场);接收各部门推送的信息,按规定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申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领、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领、城乡居民参保关系注销登记等业务,余额转入逝者本人社保卡账户或银行卡。
4.区住房公积金中心:接收各部门推送的信息,按规定办理逝者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业务,余额转入逝者社保卡或银行卡,及时注销逝者公积金账户。
5.区卫健委:依托全区医疗服务机构出具“居民死亡医学(推断)书”,每月月底最后1天汇总将收集的死亡人员信息名单推送至各相关业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场)。
6.区医保局:接收各部门推送的信息,办理人员终止参保业务,依据所推送的材料信息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业务,余额转入逝者本人社保卡账户或银行卡。
7.区行政审批局:指导配合相关单位线上线下设立综合窗口,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受理“一件事一次办”联办申请,核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备、规范,负责办理结果统一出件,提供自助办理、人工帮代办等服务方式;配合民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场)开展“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业务系统操作培训。
8.区残联:每月月底最后1天汇总将在册残疾人名单、新注册残疾人名单、注销残疾人名单、3个月内即将到期残疾人员名单分类推送至区民政局和各乡(镇、街道、场),并提醒各地及时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和停发,以及按要求及时办理残疾人证件到期换证工作。
9.区发改委:负责做好“一件事一次办”联办功能的信息化支撑。
10.乡(镇、街道、场):安排专人对接落实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督促村(社区)及时报送死亡人员信息,并在每月月底最后1天汇总将死亡人员信息名单上报至区民政局;负责督促村(社区)实行一对一跟踪服务,要求村(社区)在向当地卫生医疗机构出具居民相关死亡信息说明时,及时提醒和指导居民在15—20天内通过线上平台自主申办“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相关事项;督促各便民服务窗口及时做好联办事项线上、线下业务办理。
三、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2024年9月1日—10日)
从即日起,各乡(镇、街道、场)、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亡故人员数据信息共享,群众办事少跑路”工作,要求各地对村(社区)、各单位对基层业务部门召开一次工作部署会,并通过便民服务窗口、政务公示栏、工作微信群以及基层大走访上门入户宣传等方式,向基层干部、基层群众广泛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以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让广大基层干部、基层群众知晓和积极参与推动此项工作,确保工作行得通、能做好,群众能得实惠。
(二)业务培训(2024年9月11日—20日)
区民政局联合区行政审批局要尽快组织相关部门、乡镇举办一期业务培训活动,组织或聘请各业务部门精英精细讲解此项工作的每项步骤每个环节,确保参训人员听得懂、会操作;各乡(镇、街道、场)、各村(社区)也要组织业务人员,通过培训会或上门入户指导等方式,手把手指导基层群众熟练掌握线上办理操作和线下办理流程,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组织实施(2024年9月21日起)
自2024年9月21日起,全面启动、全力推进“亡故人员数据信息共享,群众办事少跑路”工作,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亡故人员数据信息收集、推送、比对等工作,特别是各乡镇和各村(社区)在实际工作中,遇见需要办理此事项的群众,一定要宣传到位、提醒到位、指导到位,确保群众一件事一次办理。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全面落实“亡故人员数据信息共享,群众办事少跑路”工作取得实质成效,成立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国栋任组长、副区长单新颖任副组长、各相关业务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民政局,负责协调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职责分工,落实落细工作部署,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强化督促指导
工作专班将适时组织工作指导组深入基层督促指导各地开展此项工作进展情况,实地解决工作推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深入基层一线,多与群众沟通交流,多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多在为民办实事中推动此项工作走深走实。
(三)注重宣传推广
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咨询途径,及时回应、解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总结经验,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持续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不断提升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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