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区政府办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7-2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7246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柴桑区第三次全区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联导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九江市柴桑区第三次全区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3年7月19日
九江市柴桑区第三次全区土壤普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土壤普查的通知》(赣府字〔2022〕12号)文件精神,切实保障第三次全区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工作科学有序开展,根据《九江市第三次全市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市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土普办字〔2023〕1号)文件要求,结合柴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弘扬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衔接已有成果,全面查明查清我区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为守牢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生态安全、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基础保障。
二、工作重点
1.普查对象。全区范围内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
2.普查内容。包括土壤性状普查、土壤类型普查、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土壤数据库和土壤样品库构建、土壤质量状况分析、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等。以完善土壤分类系统与校核补充土壤类型为基础,以土壤理化性状普查为重点,更新和完善全区土壤基础数据,构建土壤数据库和样品库,开展数据整理审核、分析和成果汇总。查清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障碍因子和退化状况,摸清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耕地后备资源土壤质量、典型区域土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
三、实施步骤
2023年启动土壤三普工作;2023-2024年全面铺开普查,完成土壤三普全部内外业工作;2025年初进行成果汇总、验收、总结,全面完成普查工作,形成普查成果报市三普办。
(一)2023年启动土壤三普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区政府副区长侯毅周任组长,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柴桑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土壤普查工作。
2.做好动员部署。落实省市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的工作要求,召开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会暨第三次土壤普查动员部署会,启动土壤三普工作。
3.完善工作机制。学习试点县工作经验,参加省市三普培训,对各乡(镇、场、街道)进行业务指导,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各方责任,落实普查条件,加强宣传动员。
(二)2023-2024年全面完成土壤三普内、外业工作
1.2023年4月-2023年5月。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并落实经费预算安排。
2.2023年6月-2023年7月。确定表层样品外业调查采样机构,遴选样品制备机构,完成预设样点的室内核样与野外核查工作。
3.2023年8月-2023年9月。制定野外调查工作计划,组建调查队伍,确定调查时间,开展外业调查培训,准备采样物资。同时,完成内业检测实验室的招投标工作。
4.2023年10月-2024年3月。全面开展我区土壤三普内、外业各项工作。一是外业工作。根据核查后的国家布设样点,开展外业实地调查,预设样点定位、局地代表性核查、个别样点现场调整,进行样点成土环境与土壤利用调查;2023年11月底完成表层样品和剖面样品的信息调查与样品采集。二是内业工作。主要是开展采集样测试化验,数据核验与分析工作,在外业采样的同时,按相关规范科学储运、分发样品至检测单位和存储单位,检测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样品检测工作。2024年3月底完成表层样品和剖面样品检测。
5.2024年4月-2024年底。启动县级成果编制技术服务单位采购工作,全面完成县级成果编制。
(三)2025年形成土壤三普成果
2025年初完成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汇总形成区级土壤三普基本数据。完成区级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形成区级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
四、技术路线
1.利用平台。对接全国、全省土壤三普统一工作平台,做好任务分发、质量控制、进度把控等管理工作。利用国家、省统一工作平台做好柴桑区样品样点、指标阈值等数据存储与数据分析工作。
2.制作底图。根据国家层面统一制作的土壤三普工作底图,利用土壤二普土壤图、地形图、国土三调土地利用现状图、最新行政区划图等资料,校正、细化满足全区不同层级使用的土壤三普工作底图。
3.布设样点。接到国家土壤三普办下发的预设布点任务后,及时进行外业点位核实,确保布设点合理有效。在样点区域上采用“网格化”布设表层土壤外业调查采样点;根据主要土壤土种(土属)的典型区域布设土壤剖面样点。与其他已完成的各专项调查工作衔接,确保相关调查采样点的统一性。样点样品实行“一点一码”,作为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等普查工作唯一信息溯源码。
4.调查采样。根据统一布设的样点和调查任务,按照统一的采样标准,确定具体采样点位,调查立地条件与土壤利用信息,采集表层土壤样品、典型代表剖面样等。表层土壤样品按照“S”型或梅花型等方法混合取样,剖面样品采取整段采集或分层取样。
5.测试化验。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现代化验分析技术为基础,规范确定土壤三普统一的样品制备和测试化验方法;其中,重金属指标的测试方法与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相一致。开展标准化前处理,进行土壤样品的物理、化学等指标批量化测试。充分衔接已有专项调查数据,相同点位已有化验结果满足土壤三普的,不再重复测试相应指标。选择典型区域,利用土壤蚯蚓、线虫等动物形态学鉴定方法和高通量测序技术等,进行土壤生物指标测试。
6.数据汇总。按照全国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建立分级的数据库。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建库机制和移动互联网技术,进行数据汇总,形成集空间、属性、文档、图件、影像等信息于一体的土壤三普数据库。
7.质量校核。统一技术规程,采用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开展全程管控,落实国家和地方抽查复核和专家评估制度。外业调查采样实行“电子围栏”航迹管理,样点样品编码溯源;测试化验采用平行样、盲样、标样、飞样检查等手段进行质量控制,化验数据分级审核;数据审核采用设定指标阈值进行质控,阶段成果分段验收。
8.成果汇总。采用现代统计方法等,对土壤性状、土壤退化与障碍、土壤利用等数据进行分析;利用数字土壤模型等方法开展数字制图,进行成果凝练与总结。
五、普查成果
1.数据成果。形成全区土壤类型、土壤理化和典型区域生物性状指标数据清单,形成土壤退化与障碍数据、特色农产品区域等专题调查土壤数据、适宜于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面积数据等。
2.数字化图件成果。形成分类普查成果图件,主要包括全区土壤类型图、土壤养分图、土壤质量分布图,酸化等退化土壤分布图,土壤利用适宜性分布图,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土壤专题调查图等。
3.文字成果。形成各类文字报告,主要包括土壤三普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全区土壤利用适宜性(适宜于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利用)评价报告,全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质量报告,酸化耕地等改良利用、特色农产品区域土壤特征等专项报告。
4.数据库成果。形成集土壤普查数据、图件和文字等区级土壤三普数据库,主要包括土壤性状数据库、土壤退化和障碍数据库、土壤利用等专题数据库。
六、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加强领导、系统谋划、精心组织、统筹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土壤普查任务,合力推进土壤三普工作。全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
2.强化技术保障。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区三普办工作专班,专班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加强专家技术指导及普查队伍技术培训,确保土壤普查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加强野外采样、室内化学分析化验等环境安全管理,保障普查人员安全有序地开展工作。
3.强化制度保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普查项目的采购工作由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管理。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招投标的政策、法规,结合土壤普查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特点,对相关项目组织采购。对承担普查工作任务的机构建立质量保障责任人制度,确保本次普查数据真实性、有效性。对虚报、瞒报土壤普查数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法律责任。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强化保密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工作人员生命健康安全。
4.强化经费保障。本次土壤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要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按照专款专用、统筹安排、节俭高效的原则,科学、合理、合法使用普查经费。
5.强化宣传引导。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媒体和自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土壤三普工作,宣讲土壤三普对国家粮食安全、乡村振兴、耕地保护与建设、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土壤三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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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北眉目地·兴旺大柴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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