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北眉目地·兴旺大柴桑
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政府部分领导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区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单新颖同志分管民政(含殡葬改革)工作,协助黄河同志分管建口工作,吴笋同志不再分管民政(含殡葬改革)工作,其他同志分管工作不变。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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