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行政处罚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4-3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2703

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江西世纪启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5-04-30 15: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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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

柴人社催字〔2025〕7号

受送达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21MACU7BQY8B

法定代表人:张昱辰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江州财富广场A502号室

2024年6月26日,我局向你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柴人社理字〔2024〕4号),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支付98810元劳动报酬的行政决定,并提起行政诉讼。经法院开庭审理,一审、二审均驳回你公司的诉讼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规定,现依法催告你公司:

请你公司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支付王品刚等12人98810元劳动报酬。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局地址:柴桑区庐山西路22号    邮编:332100

电话:0792-6812177

九江市柴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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