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行政处罚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7-1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4388
支付劳动报酬行政处理决定书——江西融悦湾餐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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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劳动报酬行政处理决定书
柴人社理字〔2025〕5号
受送达人:江西融悦湾餐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21MABLNPGU7A
法定代表人:单仁踢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庐山西路447号(沙河汽车站对面大千公司)
2025年6月起,陆续有李启伟、路美琴投诉你公司拖欠劳动报酬,后经你公司核实盖章确认,拖欠李启伟13000元、路美琴17500元等2人共计30500元工资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江西省工资支付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向劳动者支付一次工资”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
7月3日,我局向你公司送达了《支付劳动报酬事先告知书》(柴人社理告字〔2025〕5号),逾期没有提出听证、陈述或申辩,也没有清偿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规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理:
支付李启伟等2人30500元劳动报酬。
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执行上述处理决定,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复议及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我局地址:九江市柴桑区庐山西路22号
邮编:332100 电话:0792-6812177
九江市柴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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