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行政处罚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4-2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4404

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江西百臻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5-04-24 11:4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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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

柴人社催字〔2025〕6号

受送达人:江西百臻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081474928P

法定代表人:彭卫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昌南工业园区昌南园五路5号1号楼448室

2024年9月12日,我局向你公司邮寄送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柴人社理字〔2024〕8号),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支付948235元劳动报酬的行政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1月24日,我局按规定启用建设单位九江中奥发展有限公司涉欠工程项目30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00000元垫付上述部分欠薪,目前你公司仍拖欠胡元水等30人648235元劳动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规定,现依法催告你公司:

请你公司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支付胡元水等30人648235元劳动报酬。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局地址:柴桑区庐山西路22号    邮编:332100

电话:0792-6812177

九江市柴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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