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行政处罚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8-2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5485

限期整改指令书—宁波市奉化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5-08-27 10:4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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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整改指令书

柴人社令字〔2025〕12号

受送达人:宁波市奉化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3144846777M

法定代表人:王明均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莼湖街道经济开发区滨海新区滨沙路397号503室

2025年5月20日,陈孝美、刘诗兵书面投诉你公司融溢二期宿舍楼项目拖欠劳动报酬,反映金额为134057元。当事人提交了江西蒋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盖章工资表,经核实,江西蒋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你司下面的劳务分包,但因你司管理不善导致欠薪。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的规定,对你公司下达指令如下:

尽快垫付该项目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134057元。

限你公司在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10日内依法改正以上违法行为,并将书面材料报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你公司拒不履行本指令要求,我单位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整改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处理。

地址:柴桑区庐山西路22号    电话:0792-6828502


九江市柴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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