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行政处罚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9-1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5965
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江西蒋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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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柴人社理告字〔2025〕6号
受送达人:江西蒋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21MA3ADL3H8J
法定代表人:熊在稳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城子镇集镇438号
2025年5月20日,陈孝美、刘诗兵书面投诉你公司融溢二期宿舍楼项目拖欠劳动报酬,反映金额为134050元。
2025年8月27日,我单位向你公司电子送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柴人社令字〔2025〕13号),经过多次协调沟通,你司至今仍未支付工人工资。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江西省工资支付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向劳动者支付一次工资”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规定,拟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理:
立即支付陈孝美等11人134050元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你公司如对本行政处理事项有异议,可在接到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视你公司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我局地址:九江市柴桑区庐山西路22号
邮编:332100 电话:6812177
九江市柴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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