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市场监管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10-1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2198

柴桑区市场准入数据协调联动机制

发布日期: 2024-10-17 17: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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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全面提升柴桑区市场准入管理水平,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促进市场准入数据的高效流通与深度应用,充分发挥数据在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提升监管效能、服务企业发展等方面的关键作用,特制定本数据协调联动机制。通过本机制,实现各部门间市场准入数据的共享共用、协同分析和动态更新,为市场准入政策制定、审批服务优化、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二)适用范围

   本机制适用于参与柴桑区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的所有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区发改、各行业主管部门、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部门、区大数据中心 。同时,涵盖与市场准入相关的各类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在数据提供、反馈等方面的互动

(三)基本原则

1. 统筹协调原则: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发改局牵头统筹,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市场准入数据协调联动工作有序推进 。

2. 共享开放原则: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在保障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促进市场准入数据在各部门间的共享流通,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开放,提高数据利用效率 。

3. 安全可控原则: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明确数据安全责任,加强数据安全防护和风险监测,确保市场准入数据在采集、传输、存储、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可控 。

4. 动态更新原则:根据市场准入政策调整、业务变化和数据应用需求,及时对市场准入数据进行更新和维护,保证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

二、职责分工

(一)区发改

1. 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市场准入数据协调联动工作方案、计划和相关制度,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 。

2. 组织召开数据协调联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协同分析等工作 。

3. 统筹协调市场准入数据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建立数据共享清单和供需对接机制,督促各部门按要求共享和使用数据 。

4. 对各部门数据协调联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推动工作落实 。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

1. 负责本行业市场准入数据的收集、整理、审核和报送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数据内容包括行业准入审批信息、企业经营数据、监管执法数据等 。

2. 配合区发改制定本行业市场准入数据共享清单,明确可共享数据的范围、方式和更新频率

3. 根据业务需求,向其他部门申请共享市场准入相关数据,并在职责范围内合理使用共享数据 。

4. 运用共享数据开展行业分析、监测预警和监管执法等工作,及时反馈数据应用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

(三)区司法局

1. 对市场准入数据协调联动工作涉及的政策法规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数据共享、使用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 。

2. 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协助解决数据协调联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

(四)区行政审批局

1. 负责提供政务服务大厅市场准入相关业务的办理数据,包括办件量、办理时长、服务评价等 。

2. 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为市场准入数据共享和应用提供支撑 。

3. 收集市场主体在政务服务过程中对市场准入数据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

(五)区数据管理部门

1. 建设和维护市场准入数据共享平台,实现各部门数据的集中汇聚、存储和共享交换 。

2. 制定数据标准规范,对各部门报送的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确保数据格式统一、质量可靠 。

3. 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市场准入数据进行分析挖掘,为各部门提供数据洞察和决策支持 。

4. 负责数据平台的安全管理,建立数据安全防护体系,保障数据安全 。

三、数据共享机制

(一)建立共享清单

1. 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梳理本部门掌握的市场准入相关数据,形成初步的数据共享清单 。清单内容应包括数据名称、数据格式、数据来源、更新频率、共享方式、共享条件等 。

2. 区发改组织各部门对初步清单进行审核和汇总,形成全区统一的市场准入数据共享清单 。共享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政策变化、业务需求和数据更新情况及时调整

(二)数据共享方式

1. 平台共享:依托市场准入数据共享平台,各部门将可共享的数据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标准上传至平台,其他部门通过平台获取所需数据 。平台应具备数据检索、查询、下载等功能,方便各部门使用 。

2. 接口共享:对于实时性要求较高的数据,各部门可通过数据接口实现数据的实时共享和交换 。数据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各部门做好接口开发、对接和维护工作,确保数据传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

3. 离线共享:对于一些敏感性较高或不便于通过网络传输的数据,可采用离线拷贝、光盘刻录等方式进行共享 。共享时应严格遵守数据安全管理规定,做好数据交接记录和安全防护措施 。

(三)数据更新与维护

1.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共享数据的更新与维护,按照规定的更新频率及时将最新数据上传至数据共享平台或通过接口推送 。对于因业务变化导致数据发生变更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更新 。

2. 区数据管理部门定期对数据共享平台上的数据进行检查和清理,对过期、错误或无效的数据及时进行处理 。同时,建立数据质量反馈机制,对各部门报送的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和反馈,督促各部门提高数据质量 。

四、数据协同分析机制

(一)建立分析小组

1. 由区发改牵头,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区数据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组建市场准入数据协同分析小组 。分析小组负责制定数据分析计划、确定分析主题和方法,组织开展数据协同分析工作

2. 分析小组成员应包括业务专家、数据分析人员和技术人员等,具备丰富的市场准入业务知识和数据分析能力,能够从不同角度对市场准入数据进行深入分析 。

(二)确定分析主题

1. 根据市场准入政策制定、审批服务优化、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需求,结合各部门业务实际,确定数据协同分析主题 。分析主题应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能够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数据支持 。

2. 常见的分析主题包括市场准入政策实施效果评估、行业准入趋势分析、审批效率分析、企业经营风险预警等 。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分析主题建议,经分析小组讨论确定后组织实施 。

(三)开展协同分析

1. 各部门按照分析小组的要求,提供本部门相关数据,并配合开展数据清洗、整理和分析工作 。数据管理部门负责提供数据分析工具和技术支持,保障分析工作的顺利进行 。

2. 分析小组运用统计分析、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方法,对市场准入数据进行多维度、深层次的分析,挖掘数据背后的规律和趋势,发现潜在问题和风险 。通过跨部门的数据协同分析,实现对市场准入工作的全面、客观评价 。

(四)成果应用与反馈

1. 分析小组将数据分析成果形成报告,报送区政府及相关部门 。报告内容应包括分析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和建议等,为政府决策、部门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

2. 各部门根据数据分析成果,及时调整工作策略和方法,优化市场准入管理工作 。同时,将成果应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反馈给分析小组,以便对数据分析工作进行改进和完善 。

五、数据安全保障机制

(一)安全管理制度

1. 建立健全市场准入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数据安全责任主体、安全管理流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各部门应制定本部门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数据安全管理责任 。

2. 加强数据访问权限管理,根据各部门业务需求和工作职能,合理分配数据访问权限 。采用身份认证、授权管理、访问控制等技术手段,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和使用数据 。

(二)技术防护措施

1. 区数据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和维护数据安全防护体系,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加密传输、数据备份等技术手段,保障数据在采集、传输、存储、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 。

2. 对敏感数据进行脱敏处理,在不影响数据使用价值的前提下,对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加密等处理,防止数据泄露 。

(三)应急处置机制

1. 制定市场准入数据安全应急预案,明确数据安全事件的分级标准、报告流程、应急处置措施和恢复机制 。各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数据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

2. 一旦发生数据安全事件,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防止事件扩大 。同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情况,配合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 。

六、沟通协调与监督考核机制

(一)沟通协调机制

1. 建立工作群:各部门确定一名数据联络员,加入市场准入数据协调联动工作群 。通过工作群,及时传达工作通知、交流工作进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高沟通效率 。

2. 定期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市场准入数据协调联动工作会议,由区发改召集,各部门数据联络员参加 。会议主要内容包括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等

3. 专题研讨:针对数据协调联动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可随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讨,邀请专家学者提供指导意见,共同推动问题解决 。

(二)监督考核机制

1. 区发改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各部门市场准入数据协调联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数据共享情况、数据质量、数据分析应用效果、数据安全管理等方面

2. 将市场准入数据协调联动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制定具体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 。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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