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市场监管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5-1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2423

九江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5-15 16:3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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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2018 年 12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市场准入

负面清单(2018 年版)》,在全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 单制度,并明确了落实工作要求。2019 年 7 月,省发改委印 发了《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全面 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发改体改 2019〕551 号文),为扎实做好我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全面实施工作,经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 单制度的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把 转变政府职能同创新管理方式结合起来,把激发市场活力同加 强市场监管统筹起来,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精简和优化行政 审批,强化和创新市场监管,加快构建市场开放公平、规范有 序,企业自主决策、平等竞争,政府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 场准入管理新体制。

二、适用范围和类别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 年版)》将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立的全国性市场准入事项,地方依法设立的市场准入管 理措施,以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编制的其他各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部纳入。适用于境内外投资者的一致性管理措施,是对各类市场主体准入管理的统一要求。清单包含禁止和许可两类事项,其中禁止准入类 4 项,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许可准入类涉及 21 个领域共 151 项,对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三、重点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全面准确把握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功

能定位,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对照清单开展全面清理。各地各部门要严格依据“全

国一张清单”的管理模式,按照清单所列事项,立即着手开展“三个全面清理”,实现“一单尽列,单外无单”。一是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按照要求,只有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及地方性法规等,找到合法设立依据的事项,才能列入清单(目前清单中 151 个许可事项中只有 15项设定依据有待立法完善)。各地各部门要从梳理目前正在运转的市场准入类审批事项入手,对不在清单之内、设立依据效力层级不足的,要一律取消。二是全面清理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性门槛。各地各部门要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投资经营等领域和环节,打破各种形式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清理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不符合市场化改革方向的各种规定,确保不同所有制主体在市场准入、资质许可等方面享有同等市场准入条件,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三是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制定的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前,如有地区自行编制发布了一些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的,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的要求,进行全面清理,该取消的取消,该调整的调整,该更名的更名,坚决杜绝自行制定发布“单外有单”的现象。这些清单中,属于地方对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政府投资目录细化措施的,要逐条对照梳理,不得借机扩大审批权限,或另设审批事项,有关文件也应修订为“禁止限制目录”,不得再以负面清单命名;与产业结构调整目录

和政府投资目录无关的,原则上不得保留。

(二)实行清单动态调整。国家将依据“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等情况,对市场准入负面

清单及时作出修改调整,如无特殊情况,清单将每年修订一次。 2019 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工作目前已启动,各地各部门要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 年版)》,结合我市“放管服”改革最新进展、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改革要求、以及市场主体的诉求期盼等,研究提出调整建议。

(三)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已通过

国家发改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江西省政务服务网”

和江西省发改委、省商务厅、“中国九江网”、市发改委、市商务局门户网站也已转发公布。国家计划在现有清单信息公开平台的基础上,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全衔接,进一步提升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使清单事项及对应的审批要件“一目了然”,实现“一网通办”。各地各部门要对照清单,进一步梳理公布所涉相关事项的设立依据、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管理层级、办理指南、批准条件等信息,提高市场准入政策透明度和清单使用便捷性。要密切跟踪清单的修改调整而及时修订相关事项的公开信息。

(四)推进配套制度改革。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与市场

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机制、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商事登记制度等,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切实把该管的事情管好,使市场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同时,加强探索创新,跟踪关注清单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新情况,研究解决新问题,提出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建议,不断丰富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确保清单管用、好用、实用。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是根本性、全局性、制度

性的重大改革创新。各地各部门要从推进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坚持新发展理念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增强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由娄琦同志任组长,喻子

水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九江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联合工作组”,联合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各县(市、区)要尽快建立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细化责任分工,扎实做好本地区清单实施工作。

(三)强化纵横联动。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召开专题会、现

场工作会等形式,加强实施指导,帮助基层部门、地方深入理解和把握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地实施的任务要求、路径方法和配套措施。加强对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与评估总结,重大问题要实时反馈。各地各部门于每季度下个月的 10 日前, 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进展情况(包括三项清理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报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联合工作组办公室(市发改委)。

(四)加强宣传解读。各地各部门要做好对市场准入负面

清单制度的宣传解读工作,通过组织媒体发声、专家解读等方式,增进各类市场主体和各级行政机关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了解,熟悉清单事项措施,正确理解使用清单。对于市场主体提出的各类问题,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及时予以回应,做好答疑解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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