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价格监管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10-1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2197

柴桑区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协调机制

发布日期: 2024-10-17 17: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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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一、总则

(一)目的与意义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断提升柴桑区市场准入服务效能,科学、全面、客观地评估市场准入工作成效,及时发现和解决市场准入环节存在的问题,特建立本工作协调机制。通过本机制,促进各部门协同合作,强化数据共享与分析,充分发挥评估结果对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二)适用范围

本机制适用于参与柴桑区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的所有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区发改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区数据管理部门等,以及与市场准入相关的各类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

(三)基本原则

1. 协同合作原则:各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顺利开展。打破部门壁垒,实现信息共享、数据互通,确保评估工作全面、准确、高效 。

2. 科学客观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和方法,以客观数据和事实为依据,全面、公正地评价市场准入工作效能,避免主观随意性和片面性 。

3. 问题导向原则:聚焦市场准入过程中的难点、痛点问题,通过评估查找问题根源,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和建议,推动市场准入环境持续优化 。

4. 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区域经济发展需求以及市场主体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工作流程和协调机制,确保评估工作的时效性和适应性 。

二、职责分工

(一)区发改

1. 作为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制定评估工作方案、计划和相关制度,明确评估目标、任务、方法和时间节点 。

2. 组织召开评估工作协调会议,研究解决评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部门落实评估任务,协调部门间的工作关系 。

3. 汇总、分析各部门报送的评估数据和材料,形成全区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汇报评估结果,并向社会公开 。

4. 跟踪评估结果的应用情况,对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评估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 。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

  1. 负责本行业领域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数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行业市场准入审批数量、审批时间、通过率、违规案例数量等 。

  2. 配合区发改开展本行业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的制定和完善工作,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指标建议和权重分配方案

  3. 对本行业市场准入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并形成自查报告报送区发改局 。

  4. 根据评估结果和整改要求,负责落实本行业市场准入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

(三)区司法局

  1. 对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涉及的政策法规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评估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

  2. 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协助解决评估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

(四)区行政审批局

  1. 负责提供政务服务大厅市场准入相关业务的办理数据,包括办件量、办理时长、服务评价等 。

  2. 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配合做好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中关于政务服务环节的评估工作 。

  3. 收集市场主体在政务服务过程中对市场准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

(五)区数据管理部门

  1. 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数据共享平台,整合各部门数据资源,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 。

  2. 负责数据平台的维护和管理,保障数据安全,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市场准入相关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为评估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和技术保障 。

三、评估指标体系

(一)构建原则

1. 全面性:涵盖市场准入的各个环节和方面,包括审批流程、准入条件、服务质量、监管效能等,确保评估内容全面、无遗漏 。

2. 针对性:结合青羊区产业发展特点和市场准入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使评估指标能够准确反映市场准入效能的核心问题 。

3. 可操作性:指标定义明确、数据易于获取和统计,评估方法简便易行,便于各部门实施和操作 。

4. 动态性: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和评估实践经验,及时对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调整和完善,保持其科学性和时效性 。

(二)主要指标

1. 清单执行指标:评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在区内的执行情况,包括清单事项的覆盖率、合规率,是否存在清单外增设准入条件等 。

2. 审批效能指标:考察市场准入审批的效率和质量,如平均审批时间、审批通过率、即办件比例、网上办理率等 。

3. 服务质量指标:衡量政务服务部门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的水平,包括服务态度、一次性告知率、服务投诉率、满意度评价等 。

4. 监管效能指标:评估市场准入后的监管效果,如监管覆盖率、违法违规查处率、信用监管应用率等 。

5. 市场主体满意度指标: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在线评价等方式,收集市场主体对市场准入工作的满意度反馈,了解市场主体的实际感受和需求 。

四、数据收集与共享机制

(一)数据收集

1. 部门报送:各部门按照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定期收集本部门掌握的市场准入相关数据,并按时报送至区发改。数据报送应遵循规范的格式和标准,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2. 系统采集: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市场监管信息系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信息化系统,自动采集市场准入业务数据,提高数据收集的效率和准确性 。区数据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各系统间的数据对接和共享 。

3. 调查收集: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座谈会等方式,向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收集关于市场准入的意见、建议和相关信息,作为评估数据的补充 。区发改局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调查工作 。

(二)数据共享

1. 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区数据管理部门负责搭建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数据共享平台,整合各部门数据资源,实现数据的集中存储和共享交换 。各部门通过数据共享平台获取所需数据,开展评估分析工作 。

2. 明确数据共享规则:制定数据共享管理办法,明确数据共享的范围、方式、权限、安全保障等内容 。各部门应严格遵守数据共享规则,确保数据的合法、安全使用 。对于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数据,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脱敏处理后再进行共享 。

3. 加强数据更新维护: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数据的更新和维护,确保数据的时效性 。区数据管理部门定期对数据共享平台的数据进行检查和清理,保障数据质量 。

五、评估流程与方法

(一)评估流程

1. 制定方案:区发改根据国家和省级要求,结合柴桑区实际,制定年度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评估目标、范围、指标体系、方法、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等

2. 数据收集:各部门按照评估方案要求,开展数据收集和整理工作,并按时报送至区发改。区发改局对各部门报送的数据进行审核和汇总,确保数据完整、准确

3. 评估分析:区发改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 。综合考虑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形成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初步结果

4. 征求意见:将评估初步结果向各部门、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各部门和相关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意见和建议,区发改局对反馈意见进行梳理和分析,对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完善 。

5. 形成报告:根据征求意见后的评估结果,区发改撰写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报告,内容包括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市场准入效能总体评价、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改进措施和建议等 。评估报告经区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开

(二)评估方法

1. 定量分析:对于能够量化的评估指标,如审批时间、通过率等,采用统计分析、对比分析等方法进行定量评价 。通过数据对比,分析市场准入效能在不同时期、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之间的差异和变化趋势 。

2. 定性分析:对于难以量化的指标,如服务质量、政策落实效果等,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调研、专家评审等方法进行定性评价 。通过收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实地查看工作现场、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等方式,对市场准入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

3. 综合评价:将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结果相结合,运用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法等综合评价方法,对市场准入效能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确定市场准入效能的总体水平和等级 。

六、协调会议制度

(一)定期会议

1. 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协调会议,由区发改召集并主持,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参加

2. 会议主要内容包括通报评估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讨论评估指标体系调整、评估结果应用等重大事项,部署下一阶段评估工作任务 。

(二)临时会议

1. 根据工作需要,如遇到重大政策调整、突发情况或紧急问题,可由区发改或相关部门提议,经区政府同意后,随时召开临时协调会议

2. 临时会议应明确会议主题和解决的主要问题,相关部门应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和意见建议,确保会议高效、务实 。

(三)会议准备与纪要

1. 会前,各部门应将需要讨论的事项及相关材料提前报送至区发改局 。区发改对材料进行汇总整理,确定会议议程,并提前通知各参会部门

2. 每次协调会议均应形成会议纪要,明确会议讨论的主要内容、达成的共识、确定的工作任务及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等 。会议纪要由区发改负责起草,经与会部门确认后印发执行,并作为工作考核和监督检查的依据

七、评估结果应用与整改机制

(一)结果应用

1. 政策调整:根据评估结果,为区委、区政府制定和调整市场准入相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对于评估中发现的政策不合理、不适应市场发展需求的问题,及时提出政策调整建议,推动政策优化完善 。

2. 绩效考核:将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结果纳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作为部门工作评价和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对评估结果优秀的部门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评估结果较差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其整改 。

3. 宣传推广:及时总结和宣传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区市场准入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

(二)整改机制

1. 问题梳理:区发改根据评估结果,梳理出市场准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改要求

2. 整改落实:各责任部门针对问题清单,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并及时向区发改局反馈整改情况 。

3. 监督检查:区发改会同相关部门对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整改进展情况 。对整改不力、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部门,进行重点督办和问责

4. 复查验收:整改完成后,区发改组织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 。对整改到位的问题予以销号,对整改不彻底或未整改的问题,继续督促相关部门整改,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八、监督与保障

(一)监督检查

1. 建立健全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监督检查机制,由区纪委监委、区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2.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各部门职责履行情况、数据报送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评估结果的应用和整改落实情况等 。

3.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影响评估工作正常开展的部门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问责 。

(二)考核评价

1. 将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制定具体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 。

2. 考核指标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部门协作情况、市场主体满意度等方面 。

3. 根据考核结果,对各部门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部门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激励各部门积极主动做好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 。

(三)宣传培训

1. 加强对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的宣传,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评估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成果,提高社会各界对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

2. 定期组织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提高各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通过培训,使工作人员熟悉评估指标体系、工作流程和方法,掌握数据收集、分析和应用的技巧,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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