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国资监管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11-2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11793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推动全区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 2023-11-21 09: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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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为了扶持巩固柴桑区国资国企改革创新成效,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经济、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推动全区国有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较快增长,根据中央及地方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柴桑区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和市委提出的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部署,持续锚定区委“五大战略”,坚决扛起责任担当,保持真抓实干作风。切实发挥国有企业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提升区域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现代化治理水平,加快建成一流企业。

、优化布局,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

1、加强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区国有企业。通过盘活各类资源、整合闲置资产等方式,在2025年实现区投资集团资产规模实现200亿,江洲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规模实现100亿。通过主责主业定位,做实做强企业盈利水平,实现区国有企业全部

2.强化国有企业在重点领域的支撑保障作用。强化国有企业在重点领域布局,增强区国有企业在园区建设、乡村振兴、保障性住房、公共服务等领域支撑保障作用,支持相关企业参与种业振兴行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相关企业聚焦主业增加对医疗卫生、健康养老、就业创业等民生领域公共服务有效供给,逐步建立国有经济对公共服务补短板机制。投资集团着力实现“加快发展高铁经济,建设中心城区新门户、交通物流新枢纽”的发展目标。江洲公司要改革创先,要按照市场化、品牌化、专业化、规范化的要求,要聚焦城乡公交、基础设施、完整社区管理等方面,做好各项民生工作,持续提升市民幸福感、满意度。产投公司要加速推进“园区+产投+基金+数字”模式改革,坚持平台强效,要瞄准亩均效益、产投效益,全面提升园区竞争力。   

    3、建立引进经营人才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支持企业加大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建设引进经营人才机制,对企业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增加工资总额。探索实施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加快构建社会化、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到2025年形成一套完整的人才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

二、对标一流,提高国有企业治理能力

4.提升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水平。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分层分类动态优化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持续巩固深化董事会建设成果,深入开展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快建设专业尽责、规范高效董事会,依法落实国有企业董事会重大决策、选聘经理层、薪酬分配等职权,更好发挥董事会经营决策主体作用。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落实外部董事占多数,不过于追求高比例,提升区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建设质量;扩大专职外部董事队伍,推行外部董事召集人制度,推动专职外部董事与企业现职领导人员双向交流;完善外部董事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外部董事规范管理和履职支撑,推动外部董事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明显提升。深入推进落实董事会职权,推动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授权放权与分批分类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有机衔接,规范落实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5.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化企业制度下新型经营责任制。组织开展区属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强化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精准考核与刚性兑现。鼓励国有企业参照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式,更大范围、分层分类落实管理人员经营管理责任。更大力度推行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淘汰和不胜任退出制度,2023年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相关制度在区属国有企业集团总部实现全覆盖,二三级子企业覆盖面不低于50%,2025年在国有企业普遍推行。健全常态化岗位评估机制,增强全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精准性。推动国有企业分类细化优化员工市场化退出标准和渠道,完善企业内部人才流动机制,用活各类人才。

6.探索中长期激励政策和薪酬制度。在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推行工资总额预算周期制管理。全面落实国有企业创新激励系列政策,在符合工资总额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业态特别是科技型企业相关子企业探索实行更加灵活、具有竞争优势的工资总额决定和增长机制。完善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核心关键人才薪酬制度,加大收入分配向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和一线苦脏险累岗位的倾斜力度。优化、用好、用活中长期激励政策,将更多科技人才和技能领军人才纳入激励范围。支持混合所有制企业稳慎开展骨干员工持股。到2025年,符合条件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普遍开展中长期激励。加强对国有企业实施中长期激励的全过程指导与监督,避免激励泛化和过度激励。按照有关规定调节不合理的过高收入。

7.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加强重大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压实各级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国有企业集团公司要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重点监测资产负债率高、债务集中、资金链紧张且经营不善的子企业;对盲目高负债投资、现金流不可持续、恶意逃废债、无边界无序扩张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企业实施市场化退出。指导企业加强境外项目经营风险防控,严控高风险地区投资。严格参股投资和参股企业管理,稳慎开展上市公司并购。建立完善合规管理体系,整治多层规避监管、虚增收入、控股不控权、空转走单贸易、融资性贸易、违规挂靠等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落实《江西省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规定》,强化涉稳矛盾问题排查化解,防止发生不稳定事端。强化环保责任意识,扎实做好环保风险防控、研判预警、应急管理等工作。

、加强监管,提升国资监管效能

8.巩固深化集中统一监管机制。持续巩固政资分开、政企分开、事企分开改革成果,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企业情况纳入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防止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兴办企业现象反弹回潮。除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或经区政府授权外,其他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部门要剥离专门针对国有企业、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事项,基本实现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部门不再行使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国资监管机构不再行使公共管理职责。各级政府依法开展政企不分、政资不分事项专项清理,并接受本级人大监督。

9.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的协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出资人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职工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完善国资监管机构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出资人监督体系。健全覆盖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及国有企业的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企业内部监督,2024年国有企业普遍形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模式。2025年依法全面完成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工作,将内设监事会和监事职责统筹整合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法务等机构。

10.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和对一把手监督。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健全国有企业负责人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加强对国有企业“一把手”监督。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梯度培养机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体系,促进“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持续推进红色基因传承,积极宣传优秀企业领导人员先进事迹,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国有企业负责人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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