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国资监管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2-1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0955
关于编报柴桑区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
关联导读:
各乡(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区委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办公室: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编报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赣财资〔2025〕3号)和《九江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九财资〔2025〕3号)有关要求,为高质量完成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以下简称资产年报)编报任务,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资产年报编报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直接支配国有资产并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等单位(以下统称行政事业单位),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全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二、编报内容
资产年报由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分析报告、盘活情况报告四部分组成。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包括单户表和汇总表。单户表由各行政事业单位编报,反映本单位国有资产总体情况、存量情况、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情况,以及土地、房屋、车辆、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等重要资产情况。汇总表由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财务管理关系逐级汇总编报。
(二)填报说明是对资产年报填报口径、审核情况、数据差异情况以及其他编报相关情况的说明。
(三)分析报告是按照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有关要求,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重点反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保障单位履职和促进事业发展情况,以及当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盘活情况报告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情况的分析和总结,重点反映工作举措、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工作思路和意见建议。
三、报送方式
(一)报送时间
各单位资产年报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
(二)报送内容
1.纸质材料。资产年报纸质材料需以正式发文的形式向区财政局报送,附件包括资产年报汇总表及填报说明、分析报告、盘活报告,并装订成册后加盖印章。
2.电子材料。请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一同报送区财政局。涉密单位仅需报送汇总表电子版,报送方式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资产年报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等情况的综合反映,是落实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前谋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高质量做好2024年度资产年报编报工作。
(二)夯实基础,加强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各项管理制度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做好清查盘点,加强资产信息卡管理,做到有物必登、登记到人、一物一卡、不重不漏,确保资产全部入账。规范会计核算,确保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加强资产权属管理,及时办理土地、房屋等资产权属证书,对有账簿记录但权证手续不全的资产,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申请确认资产权属。相关填报单位要认真落实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相关科目核算要求,对“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文物文化资产”“政府储备物质”等科目加强与本单位内部业务数据口径的比对分析,各乡镇需重点加强与交通、水利、住建、文旅、应急、粮储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计数据的比对分析,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严格审核,保证质量。要进一步加大数据审核力度,建立健全资产年报与政府部门财务报告、企业决算报告、部门决算的数据比对、审核机制,保障同口径数据的衔接和一致性。资产年报中资产、负债、净资产等主要数据,需经本单位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部门认可。资产年报中被投资单位名称与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中的名称应保持一致。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大资产年报审核力度,对资产年报质量和报送情况等进行通报,同时将资产年报质量和报送情况等纳入考核内容。
(四)认真总结,撰写报告。要高度重视分析报告撰写工作,减少一般性报账,加大数据分析运用,注重用数据反映工作、用数据支撑观点。要深入总结近五年来,尤其是2024年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亮点和取得成效,全面反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在保障单位履职、支持事业发展和推进各项改革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重点反映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保障性住房等资产在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化等方面提供的有效保障,讲透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有针对性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和解决办法。
(五)严格保密,确保安全。各单位要将保密要求贯穿资产年报工作全过程,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高度重视上报资产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由报送主体确定所报送信息是否涉密。涉密资产数据不得纳入非涉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凡单位认定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为涉密的信息,应当通过光盘等介质进行离线报送,并准确标注报送介质的密级。
五、其他事项
(一)资料下载。可以从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下载资产报表编制说明等资产报告编审资料。
(二)审核安排。区财政局组织集中会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编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区财政局国资综合股和久其工程师联系。业务咨询电话:6812147,技术支持电话:0792-8581715。
九江市柴桑区财政局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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