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9-0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10362
柴桑区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细化方案
关联导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决策部署和省财政厅严格新增财政资金监管的工作要求,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赣财监〔2020〕12号)及《九江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九财监〔2020〕6号)文件精神,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现就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有关事项有关要求如下:
一、直达资金监控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在不改变原有资金拨付流程的基础上,按照预算单独下达、资金单独调拨等管理要求,以直达资金台账为基础,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为支撑,加强对直达资金预算分解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情况的监控,通过系统预警规则及时发现问题,促进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
(二)监控范围。直达资金以及比照管理的资金全部纳入监控范围(具体资金清单以财政部、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相关文件为准),按照资金使用和监管的不同要求分类监控。
二、直达资金监控主要内容
(一)预算下达方面。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直达资金预算管理工作要求,单独发文下达直达资金,分别列示资金来源,并在本地预算指标系统中及时登录直达资金预算指标,注明相关标识(标识名称和规则按省财政厅另行发文明确的规定要求执行)。要在预算文件印发后及时将指标信息导入监控系统,跟踪监控预算资金分配到哪一个部门和单位。对于此前已下达的直达资金,应抓紧发文调整明确直达资金项目和金额,相应调整和修改指标系统中的金额和标识,及时将数据导入监控系统。
(二)资金支付方面。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点对点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要在资金支出后及时将支付信息导入监控系统,监控资金支出进度和流向。对于此前已形成实际支出的直达资金,要根据调整后的预算指标金额和标识匹配支付信息,导入监控系统。
(三)资金台账方面。各部门要依托监控系统建立直达资金台账,反映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台账主要账务要素包括资金名称、功能分类科目、项目、金额、受益企业或个人等信息。区财政部门要督促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报送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信息。各部门要建立财政部门内部以及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定期对账机制,做到账目清晰、账账相符。
三、监控系统建设和部署
按照“中央财政统建统管、中央和省级财政两级部署、市县级财政操作使用”的原则,财政部结合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对现有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作适当升级改造,搭建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提供统一版本供各级财政部门使用。省财政厅负责组织全省财政部门统一实施,并做好数据对接共享工作,加大数据共享力度。市、县区财政部门负责具体操作使用,录入相关数据,确保监控系统数据真实、可靠。
四、财政部门内部职责分工
为推进监控工作,按照省财政厅(赣财监〔2020〕12号)及市财政局(九财监〔2020〕6号)文件要求及参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的作法,区财政局成立了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区财政局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监控工作总体指导和组织协调,负责监控管理日常工作。抽调人员成立了工作专班,负责监控工作具体实施。
(一)财政监督股。牵头负责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发挥好监控系统的作用,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控,做好跟省厅与市局的联络协调和对接及沟通,及时收集反映业务股室和预算单位系统相关业务需求及在软件使用操作中的问题并协同解决和反馈;督促学习理解并认真执行预警规则,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组织开展直达资金相关培训。
(二)预算股。牵头负责细化执行我区直达资金预算管理要求,根据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和省厅提出的特殊转移支付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定细化我区具体实施细则和相关管理办法;负责预算分解下达工作,做好直达资金总指标分解转化工作,将归口管理的相关资金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并做好跟踪落实工作,负责监控工作的督促协调,对监控工作开展不力的股室进行问责。
(三)国库股。牵头负责建立和管理直达资金台账,督促并严格执行省厅、市局制定的直达资金预算执行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我区的相关配套制度。
(四)局相关业务股室。负责督促并做好对口资金监控工作,导入指标、支付、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信息等相关信息,核实预警信息,及时发现处理问题,分析利用和对外提供监控系统数据,报告监控情况。
(五)局信息中心。负责按照省财政厅确定的监控系统接口技术规范,结合自身实际,与省厅及市局信息中心做好联系对接,配合协调做好对生产系统进行适应性调整改造,实现生产系统与监控系统数据对接等工作。组织协调做好监控系统的本地运维工作。
五、工作机制
(一)工作流程
(1)预算股将省财政厅及市财政局下达的指标转发到对应业务股室。
(2)各业务股室将预算指标分解下达到单位、项目并录入监控系统。
(3)单位支付资金后各业务股室将支付信息录入监控系统,并根据实际做好惠企利民补助发放信息录入工作。
(4)监控系统自动生成台账,为日常监控提供依据。
(二)督促协调
财监股加强日常协调,通过平台发现未分配指标,及时督促指标分配工作,每日监控预警信息,如发现预警信息,及时反馈各业务股室,保证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处理到位。
(三)常态跟踪。各业务股室须紧盯上级下达指标和资金拨付进度,做好平台指标分配和拨付资金录入工作,财监股要加强日常协调,督促各业务股室履职尽责,推进平台建设。
六、工作要求
(一)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工作督促。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后,积极参加省财政厅、市财政局举办的培训班,召开动员会等,加快推进监控工作。对各股室开展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对预算发文不规范、资金标识不准确、数据导入不及时不准确、预警信息核实处理不到位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二)完善制度规范,强化管理监督。相关股室要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制定的直达资金管理和监督相关制度办法,系统梳理完善细化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为监控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建立沟通机制,加大指导力度。按照“分级管理、对口负责”的原则,市财政局直达资金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加大对对口部门的工作指导力度,建立联系人制度,落实直达资金“日监控、旬调度、月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领导及业务股室召开直达资金专题会议,及时反馈和解决疑难问题。协调各股室之间、股室与部门之间构建畅通联络机制,确保紧密衔接,及时沟通情况,确保直达资金提速达效,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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