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北眉目地·兴旺大柴桑
- 信息类别:
污染防治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9-2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7474
发布日期:
2024-09-25 16:18
来源:
为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和精准性,充分发挥专家在生态环境执法领域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现决定对柴桑生态环境执法智库专家进行更新。具体事宜通知如下:适应新形势下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需求,整合专业人才资源,优化专家队伍结构,提高智库服务水平,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智力支持。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公正廉洁,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熟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在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等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3.环境保护或法律及相关专业大专毕业6年、本科毕业5年、硕士研究生毕业3年、博士毕业1年以上,或从事环境管理咨询和工程技术、法律咨询工作10年以上的专业人士。4.年龄30周岁以上至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生态环境执法咨询、评审、检查等工作任务。1.个人申报。自愿加入生态环境执法智库人士请填写《柴桑生态环境执法智库选聘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10月15日前寄送至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局。
2.单位推荐。各有关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并填写《柴桑生态环境执法智库选聘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与被推荐人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至江西省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局。3.资格审查。对申报人员和被推荐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定初步入选名单。4.综合评审。组织专家对初步入选名单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最终入选名单。5.公示聘任。将最终入选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聘书,正式聘任为柴桑生态环境执法智库专家。2.参与生态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案件评审等工作,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3.承担生态环境执法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1.选聘的柴桑生态环境执法智库专家属义务性质,不计薪酬,实行聘任制,任期两年,期满后经审核优先继续聘任。
2.申报人员和被推荐人员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3.智库专家只参与辅助执法,不能单独进行执法工作,且无生态环境执法资格。联系电话:0792-6812342、15270215024电子邮箱:csqsthjj@jiujiang.gov.cn通信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局(江州大道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