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减灾救灾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2-2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1052
《九江市柴桑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13问
关联导读:
《九江市柴桑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13问
《预案》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紧扣新形势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九江市柴桑区近年来灾害救助工作实践经验,对组织领导、救助准备、应急响应、保障措施等进行了修改完善。为抓好预案宣贯工作,我们把《预案》有关内容以问答形式帮助了解《预案》主要内容和最新要求,更好指导全区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1.为什么要修订《预案》?
答:2024年8月15日江西省办公厅印发《江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赣府厅字〔2024〕35号),8月22日江西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江西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赣防减救委办〔2024〕28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九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九府办〔2024〕37号),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灾害特点、风险形势、历史灾情等情况,抓紧推进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认真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理念,适应新时代灾害救助新形势、新问题和新需要,更加高效有序地实施好紧急救助工作,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在总结以往经验、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预案(送审稿)》。经区政府审议通过,区政府办公室于 12 月 26 日正式印发。
2.《预案》在组织指挥体系上较之前有什么优化?
答:《预案》第2章对灾害救助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进行了规定,和2020版《九江市柴桑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相比最明显的变化有三点:一是在领导体系上,明确新整合设立的九江市柴桑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是区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二是在运行机制上,删除了区应急指挥部及设立的灾情收集评估、抢险救援安置、恢复重建等9个应急工作组,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在应急响应措施中予以明确。三是在技术支撑上,增加了相关部门需要做好的技术保障工作。
3.《预案》有哪些主要特点?
答: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灾害救助全过程,受灾地区党委政府同向发力,为救灾救助工作提供的坚强政治保证。二是强化统筹联动。充分发挥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牵头抓总、综合统筹、指导督促作用,推动相关成员单位发挥专业优势、行业优势,落实会商研判、响应启动、灾后救助等职责任务,构建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各涉灾部门联动配合、协同应对的运行机制。三是突出响应优化。根据近年来自然灾害实战经验,结合启动响应的数据分析,在应急响应启动的指标和条件上进行优化。四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因灾死亡人员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完善了死亡人口信息比对机制,提出了解决部门认定意见不一致的操作方法;针对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需要较以前发生明显变化,提高救灾应急响应效率,推动灾害救助实现由“兜底为主”向“提高品质”的提升。
4.对比市级《预案》和2020版区级《预案》,在响应指标上有哪些优化?
答:一是删除个别响应指标。区级《预案》响应指标中,删除了“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户数与间数”指标。二是新增响应指标。增加了因旱需救助和因旱饮水困难人口指标;从实际工作看,农作物绝收面积和直接经济损失能直接、客观反映灾情严重程度,且发改、教育、水利等部门将直接经济损失作为资金分配、项目立项、恢复重建的重要依据,因此,本次《预案》修订增加了农作物绝收面积和直接经济损失作为启动响应条件。
5.灾害救助准备较灾害预警响应有什么优势?
答:新修订《预案》将2020版《九江市柴桑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中的“灾害预警响应”调整为“灾害救助准备”,从“强化监测预警、加强分析评估、加强物资保障、做好安置准备、确保通信通畅、前置工作力量”等六个方面明确了灾害救助准备措施。主要的优势在于灾害救助准备工作比预警响应更靠前,将灾害救助准备工作做在预警响应之前,将风险评估和预判作为常态工作来抓,做到关口前移。体现了预防为主、防范在先的思想,更加符合新时代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要求。
6.自然灾害过程中若出现死亡失踪人员认定困难如何处置?
答:受灾地区应急管理部门应按照因灾死亡和失踪人员信息“先报后核”的原则,第一时间先上报信息,后续根据认定结果进行核报,坚决避免信息迟报漏报瞒报。
7.部门之间如何实现灾情信息互联互通?
答:《预案》明确,一旦启动响应,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要将启动响应和救灾救助情况通报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负有灾情信息统计职责的有关单位每日要向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报告灾情、受灾地区需求、救灾工作动态。同时,《预案》要求要建立健全灾情会商制度,确保各部门灾害数据口径一致。
8.四级救灾响应启动条件和启动程序是什么?
答:启动条件:我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或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动四级响应:(1)全区范围内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上5人以下;(2)全区范围内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8000人以上2万人以下;(3)全区农作物绝收0.8万亩以上2万亩以下,或全区直接经济损失0.4亿元以上1亿元以下;(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全区范围内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当地农业人口5%以上8%以下;(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较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关注度较高;(6)启动区级防汛抗旱、地震、地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四级应急响应时,视情联动启动四级救灾救助应急响应;(7)按照上级防灾减灾救灾机构或区委、区政府要求跟进启动四级响应。启动程序:灾害发生后,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条件,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决定启动四级响应,并向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报告。
9.三级救灾响应启动条件和启动程序是什么?
答:启动条件:我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或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动三级响应:(1)全区范围内因灾死亡和失踪5人以上8人以下;(2)全区范围内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2万人以上3.5万人以下;(3)全区农作物绝收2万亩以上6万亩以下,或全区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全区范围内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当地农业人口8%以上10%以下;(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重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关注度高;(6)启动区级防汛抗旱、地震、地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三级应急响应时,视情联动启动三级救灾救助应急响应;(7)按照上级防灾减灾救灾机构或区委、区政府要求跟进启动三级响应。启动程序:灾害发生后,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条件,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决定启动三级响应,并向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副主任报告。
10.二级救灾响应启动条件和启动程序是什么?
答:启动条件:我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或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动二级响应:(1)全区范围内因灾死亡和失踪8人以上10人以下;(2)全区范围内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3.5万人以上6万人以下;(3)全区农作物绝收6万亩以上10万亩以下,或全区直接经济损失3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全区范围内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当地农业人口10%以上12%以下;(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巨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关注度特别高;(6)启动区级防汛抗旱、地震、地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二级应急响应时,视情联动启动二级救灾救助应急响应;(7)按照上级防灾减灾救灾机构或区委、区政府要求跟进启动二级响应。启动程序:灾害发生后,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条件,向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提出启动二级响应的建议,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报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副主任决定。
11.一级救灾响应启动条件和启动程序是什么?
答:启动条件:我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或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动一级响应:(1)全区范围内因灾死亡和失踪10人以上;(2)全区范围内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6万人以上;(3)全区农作物绝收10万亩以上,或全区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以上;(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全区范围内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当地农业人口12%以上;(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特别巨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关注度特别高;(6)启动区级防汛抗旱、地震、地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一级应急响应时,视情联动启动一级救灾救助应急响应;(7)按照上级防灾减灾救灾机构或区委、区政府要求跟进启动一级响应。启动程序:灾害发生后,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条件,向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提出启动一级响应的建议,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主任决定。必要时,区委、区政府直接决定启动一级响应。
12.《预案》对灾后救助有哪些规定和要求?
答:灾后救助包括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冬春救助三项。一是强化地方灾后救助主体责任。《预案》明确地方政府是灾后救助的实施主体,需要全面负责、统筹协调各项灾后救助工作。二是补充完善灾后救助内容。《预案》对过渡期救助人口范围进行了扩展和更新,界定为: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需恢复重建的无房可住人员;因次生灾害威胁在外安置无法返家人员;因灾损失严重、缺少生活来源的受灾人员。三是完善救助程序。《预案》强调受灾地区要及时规范履行救助程序、全面建立台账,并加强对台账信息的检查审核。
13.《预案》对加强物资保障有什么举措?
答:提高救灾物资保障能力是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的重要一环。《预案》在提高救灾物资储备能力方面提出了三项要求:一是推进三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建设,为救灾物资临时存放、中转、发放做好场地准备;二是提升救灾物资保障的社会协同能力,按照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状态下集中生产调度和紧急采购供应机制;三是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充分发挥各级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提高救灾物资装卸,流转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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