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动物防疫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5-3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604993

九江市柴桑区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 2025-05-30 10:00 来源:九江市柴桑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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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九江市柴桑区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申请指南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经费)

  

一、法律依据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735号;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 16548-2006)以及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规定。

二、申请条件

按照规范操作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养殖场(户)都可以进行申报。

三、补贴对象

1、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后的病死猪并上报农业农村局的生猪养殖场户;

2、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四、补贴标准

80/

五、补贴范围

所有病死的动物

六、申请材料

1、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和生猪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

2、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过程照片;

3、其他材料

七、申请程序

1、申请人提交材料;

2、现场审核;

3、通知申请人已办结;

4、符合条件的,区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形式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养殖场(小区);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书面由。

八、受理单位

柴桑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股)

九、办理地点

九江市柴桑区柴桑路220号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办理时间

全年都可以办理

十二、联系电话

0792-6822711

十三、理时限

七个工作日

九江市柴桑区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申请指南

(强制免疫直补补助经费)

一、法律依据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免后补”直补改革和2021年全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两个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176号)。

二、申请条件

  达到规模标准的畜禽养殖场户都可以进行申报

三、补贴对象

符合规模标准的养殖场户即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肉牛出栏50头以上;奶牛存栏10头以上;羊存栏200只以上;蛋用家禽存栏2000羽以上;肉用家禽年出栏3000羽以上。

四、补贴范围

国家强制免疫病种

五、补贴标准

生猪补助经费2/头∙年;牛补助经费3/头∙年;羊补助经费1.5/头∙年;蛋禽(种禽)补助经费0.4/羽∙年,肉禽补助经费0.2/羽∙年。

六、申请程序和申请材料

先免后补工作都是在网络平台上操作完成,具体步骤是规模养殖场在“先免后补”app平台里注册账号后完善相关信息,然后养殖场注射疫苗后需要扫码上传,根据扫码上传后剂量总数,系统根据标准核算免疫头份数,系统再自动审核总头数后根据不同畜禽种类补贴标准计算出补贴金额。符合条件的,区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形式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养殖场(小区)。

系统需要提供的材料:养殖场负责人银行卡卡号,购买疫苗凭证,出栏检疫证明和畜禽免疫抗体检测报告等信息。

七、受理单位

柴桑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股)

八、办理地点

九江市柴桑区柴桑路220号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时间

每年11月1日-15日

十一、联系电话

0792-6822711

十二、办理时限

七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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