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耕地地力保护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6-2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03719

关于拨付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6-27 16:45 来源:九江市柴桑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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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柴财农〔2022〕29号

关于拨付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

通  知

各乡(镇、场、区、街道)人民政府:

根据“九江市财政局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九财农指〔2022〕2号)”文件要求,依据各乡(镇、场、区、街道)“两榜公示”无异议后,乡、镇(场、区)主要领导签字并盖公章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班子会审核通过后,现将我区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列入政府收支科目“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区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185065.69亩。

二、我区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112元/亩。

三、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此次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

四、明确补贴标准及对象。

全市统一执行112元/亩的补贴标准。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发包到户的耕地,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国有农场和村集体。享受补贴的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要履行好保护耕地职责,按规定使用补贴资金,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要重点发展粮食生产,并积极推行双季稻种植。对已经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的“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对基本农田用于种植苗木和草皮的一律不给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待复种粮食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区农业农村局在该文件印发后,组织好发放工作,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到户,确保6月底发放到位。

    五、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管理,保障补贴政策落到实处,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实行补贴兑付社保“一卡通”。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一经查实,必须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六、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目标监控和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九江市柴桑区2022年农业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2.柴桑区2022年农业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

九江市柴桑区财政局      九江市柴桑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4日


附件1

九江市柴桑区2022年农业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单位:亩/

编号

单位名称

补贴面积合计

补贴资金合计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

拨至社保卡补贴资金

国有或集体耕地面积

拨至对应对公账号补贴资金

备注

1

狮子街道

6732.25

754012

6732.25

754012

0

0


2

城门街道

8492.54

951164.48

8492.54

951164.48

0

0


3

新合镇

11018.86

1234112.32

11018.86

1234112.32

0

0


4

新塘乡

15518.34

1738054.08

15518.34

1738054.08

0

0


5

涌泉乡

11313.52

1267114.24

11313.52

1267114.24

0

0


6

岷山乡

18879.77

2114534.24

18879.77

2114534.24

0

0


7

马回岭镇

9094.73

1018609.76

9094.73

1018609.76

0

0


8

港口街道

21242.84

2379198.08

21098

2362976

144.84

16222.08


9

城子镇

10573.7

1184254.4

10058.7

1126574.4

515

57680


10

江洲镇

49668.49

5562870.88

43713.13

4895870.56

5955.36

667000.32


11

新洲场

16782.51

1879641.12

12482.49

1398038.88

4300.02

481602.24


12

沙河开发区

3590.39

402123.68

3590.39

402123.68

0

0


13

省棉科所

364.94

40873.28

0

0

364.94

40873.28


14

江棉公司

1305.96

146267.52

1118.64

125287.68

187.32

20979.84


15

九江农科院

486.85

54527.2

0

0

486.85

54527.2


全区合计

185065.69

20727357.28

173111.36

19388472.32

11954.33

1338884.96



附件2

柴桑区2022年农业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市级主管部门

九江市财政局、九江市农业农村局

专项实施期

长期

地方财政部门

柴桑区财政局

地方主管部门

柴桑区农业农村局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金额

2072.735728

其中:中央补助

2072.735728

年度目标

以乡(镇、场、区)为单位组织实施,按照112/亩补贴标准通过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到户,在2022628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通过政策宣传和补贴引导,增强农民保护耕地的意识,促进藏粮于地目标实现。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发放率

100%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

185065.69

质量指标

补贴资金发放程序规范性

100%

时效指标

补贴资金发放到户时间

630日前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可持续影响指标

稳定农民种粮积极性

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4.73万亩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农民对补贴政策落实满意度(%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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