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耕地地力保护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11-2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03724

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情况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1-11-29 16: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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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根据九江市财政局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九财农20212号)九江市财政局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九财农指20212号)文件要求,依据乡场、区街道)主要领导签字并盖公章上报的《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汇总表》按照补贴标准,联合区财政局下达补贴资金文件我区2021年应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资金及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我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178900.95亩。

二、我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112/亩。

三、我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资金20036906.4元。

、明确补贴标准及对象。

全市统一执行112/亩的补贴标准。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发包到户的耕地,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国有农场和村集体。享受补贴的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要履行好保护耕地职责,按规定使用补贴资金,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要重点发展粮食生产,并积极推行双季稻种植。对已经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的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对基本农田用于种植苗木和草皮的一律不给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待复种粮食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区农业农村局在资金文件印发后,组织好发放工作,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到户。

五、各乡(镇、场、区、街道)组织各村登记汇总并进行两榜公示两榜公示无异议后,乡、镇(场、区)主要领导签字并盖公章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班子会讨论并协调区财政局通过后,联合区财政局下达补贴资金文件

    、加强组织管理,保障补贴政策落到实处,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实行补贴兑付社保一卡通。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一经查实,必须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目标监控和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九江市柴桑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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