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耕地地力保护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11-2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9790

九江市柴桑区财政局 九江市柴桑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第二批)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1-26 18:20 来源:九江市柴桑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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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新洲垦殖场: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赣财农指〔202453号)文件要求,依据各乡(镇、场、街道)两榜公示无异议上报的面积,经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审核,现将我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第二批)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列入政府收支科目“2130120稳定农民收入补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区2024年第二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196648.21亩。

二、我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8/亩。

三、明确补贴标准及对象。

全省统一执行8/亩的补贴标准。补贴对象原则上为2024年核定的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发包到户的耕地,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国有农场和村集体。享受补贴的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要履行好保护耕地职责,按规定使用补贴资金,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要重点发展粮食生产,并积极推行双季稻种植。对已经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的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含一年),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对基本农田用于种植苗木和草皮的一律不给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待复种粮食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区农业农村局在该文件印发后,组织好发放工作,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到户,确保11月底发放到位。

四、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管理,保障补贴政策落到实处,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实行补贴兑付社保一卡通。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一经查实,必须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五、区农业农村局加强资金管理,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目标监控和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柴桑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2.柴桑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九江市柴桑区财政局      九江市柴桑区农业农村局

                            20241125


附件1

柴桑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单位:亩/

序号

单位名称

补贴面积合计

补贴资金合计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

拨至社保一卡通补贴资金

国有或集体耕地面积

拨至对应对公账号补贴资金

备注

1

狮子街道

8127.07

65016.56

8127.07

65016.56

0

0

2

江洲镇

49668.49

397347.92

43713.13

349705.04

5955.36

47642.88

3

城子镇

12170.054

97360.432

11655.054

93240.4

515

4120

4

城门街道

8591.19

68729.52

8722.3

68729.52

0

0

5

岷山乡

20877.546

167020.368

20877.54

167020.368

0

0

6

岳师街道

3463.53

27708.24

3463.53

27708.24

0

0

7

马回岭镇

13482.96

107863.68

13482.96

107863.68

0

0

8

新塘乡

16330.85

130646.8

16330.85

130646.8

0

0

序号

单位名称

补贴面积合计

补贴资金合计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

拨至社保一卡通补贴资金

国有或集体耕地面积

拨至对应对公账号补贴资金

备注

9

新洲垦殖场

16772.44

134179.52

12482.49

99859.92

4289.95

34319.6

10

新合镇

11318.09

90544.72

11318.09

90544.72

0

0

11

港口街镇

21233.9

169871.2

20889.73

167117.84

344.17

2753.36

12

涌泉乡

11304.76

90438.08

11304.76

90438.08

0

0

13

农业农村局

江棉公司

2455.54

19644.32

0

0

2455.54

19644.32

14

省经济作物研究所

364.94

2919.52

0

0

364.94

2919.52

15

市农科院

486.85

3894.8

0

0

486.85

3894.8

全区合计

196648.21

1573185.68

167919.5

1343356

28728.71

229829.68


附件2

柴桑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市级主管部门

九江市财政局、九江市农业农村局

专项实施期

长期

地方财政部门

柴桑区财政局

地方主管部门

柴桑区农业农村局

资金情况(元)

年度金额

1573185.68

其中:中央补助

1573185.68

年度目标

以乡(镇、场、区)为单位组织实施,按照8/亩补贴标准通过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到户,在2024113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通过政策宣传和补贴引导,增强农民保护耕地的意识,促进藏粮于地目标实现。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发放率

100%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

196648.21

质量指标

补贴资金发放程序规范性

100%

时效指标

补贴资金发放到户时间

1130日前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可持续影响指标

稳定农民种粮积极性

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4.73万亩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农民对补贴政策落实满意度(%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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