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6-0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5680
2024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补助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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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
省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省级家庭农场。
二、补贴范围
扶持建设一批省级及以上运行质量高、带动能力强的示范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省级示范家庭农场(须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优先扶持年初市级认定的“双十佳”合作社、家庭农场申报项目和支持2023年未享受中央财政扶持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三、补贴标准
农业农村部门补助标准如下:
1.支持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每家10万元/家。
2.支持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每家10万元/家。
3.省级示范家庭农场5万元/家
四、申请程序
由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家庭农场自主进行申报项目,经乡镇初审,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向市农业农村部门行文推荐上报。
五、申请材料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书(合作社);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书(家庭农场);3.农民合作社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备案表;4.家庭农场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备案表;
六、咨询电话:0792-6812139,邮箱:jgz6812382@163.com
七、受理单位:柴桑区农业农村局
八、办理时限:6月-7月。
九、联系方式:0792-681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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