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6-0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5680

2024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补助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 2024-06-03 16:20 来源:九江市柴桑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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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一、补贴对象

省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省级家庭农场。

二、补贴范围

扶持建设一批省级及以上运行质量高、带动能力强的示范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省级示范家庭农场(须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优先扶持年初市级认定“双十佳”合作社、家庭农场申报项目支持2023年未享受中央财政扶持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三、补贴标准

农业农村部门补助标准如下:

1.支持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每家10万元/家。

2.支持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每家10万元/家。

3.省级示范家庭农场5万元/家

四、申请程序

由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家庭农场自主进行申报项目,经乡镇初审,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向市农业农村部门行文推荐上报。

五、申请材料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书(合作社);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书(家庭农场);3.农民合作社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备案表;4.家庭农场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备案表;

六、咨询电话:0792-6812139,邮箱:jgz6812382@163.com

七、受理单位:柴桑区农业农村局

八、办理时限:6-7月。

    九、联系方式:0792-681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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