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8-0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6445
2025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补助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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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
农民合作社奖补对象应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管理,且奖补对象通过服务、指导、培训、务工等方式带动成员和非成员农户数量不少于50户;家庭农场奖补对象应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管理,且通过服务、指导、培训、务工等方式带动农户数量不少于5户。
二、补贴范围
聚焦地方优势特色产业,集中扶持一批带动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将联农带农作为政策倾斜的重要依据。生产设施条件改善,主要支持省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和省级家庭农场;组织开展农民培训,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含家庭农场协会)。
三、补贴标准
生产设施条件改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得高于项目总投资的50%,重点建设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每家补助资金8万元。一般建设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每家补助资金不超过5万元。
组织开展农民培训。每家培训人数50人以上,每家培训资金1万元,共2万元。
四、申请程序
由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家庭农场自主进行申报项目,经乡镇初审,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向市农业农村部门行文推荐上报。
五、申请材料
1.项目主体实施方案;2.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备案表;3.组织开展农民培训项目备案表。
六、咨询电话:0792-6812139,邮箱:jgz6812382@163.com
七、受理单位:柴桑区农业农村局
八、办理时限:8月4日-8月11日。
九、联系方式:0792-681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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