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医疗卫生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9-1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5705

2025年柴桑区卫健委行政执法检查清单

发布日期: 2025-09-19 16: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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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附件4

2025年度重点监管事项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柴桑区卫健委 填报人:王家梁

序号

重点事项

监管对象

监管方式

监管主体

1

对医疗机构等级评审评价的行政检查

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

1.“双随机、一公开”2.重点监管3.信用监管5.飞行检查

区卫健委

2

对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行政检查

企业

1.“双随机、一公开”2.重点监管4.信用监管

区卫健委

3

对按职责分工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行政检查

具有高度致残风险的用人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1.“双随机、一公开”2.重点监管3.信用监管

区卫健委

4

注:重点事项必须为附件中的“监管事项子项(对xx的行政检查)”,监管方式是指日常检查、

专项检查、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等,可根据监管实际填一个或多个。


附件5

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柴桑区卫健委 填报人:王家梁

序号

抽查事项

检查主体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

项、重点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

抽查频率

1

对医师执业的行政检查

区卫健委

一般检查事项

10%

一次/年

2

对饮用水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行政检查

区卫健委

重点检查事项

10%

一次/年

3

对医疗器械使用的行政检查

区卫健委

重点检查事项

10%

一次/年

4

对职业病危害场所、单位和项目的行政检查

区卫健委

重点检查事项

10%

一次/年

5

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含医用放射技术服务机构)的行政检查

区卫健委

重点检查事项

10%

一次/年

6

对采供血机构的行政检查

区卫健委

重点检查事项

10%

一次/年

7

对职业病诊断、鉴定、报告工作的行政检查

区卫健委

重点检查事项

10%

一次/年

8

对戒毒医疗机构的行政检查

区卫健委

重点检查事项

10%

一次/年

9

对公共场所卫生的行政检查

区卫健委

重点检查事项

10%

一次/年

10

对医疗机构临床使用境外来源血液的行政检查

区卫健委

重点检查事项

10%

一次/年

11

对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及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行政检查

区卫健委

重点检查事项

10%

一次/年

12

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行政检查

区卫健委

一般检查事项

10%

一次/年

13

对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政检查

区卫健委

重点检查事项

10%

一次/年

14

对护士的行政检查

区卫健委

一般检查事项

10%

一次/年

15

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行政检查

区卫健委

重点检查事项

10%

一次/年

16

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的行政检查

区卫健委

重点检查事项

10%

一次/年

17

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行政检查

区卫健委

一般检查事项

10%

一次/年

18

对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的行政检查

区卫健委

重点检查事项

10%

一次/年

19

对精神卫生工作的行政检查

区卫健委

重点检查事项

10%

一次/年

20

对学校卫生、托幼机构卫生工作的行政检查

区卫健委

重点检查事项

10%

一次/年

21

对中医药工作的行政检查

区卫健委

一般检查事项

10%

一次/年

22

对计划生育落实情况的行政检查

区卫健委

一般检查事项

10%

一次/年

23

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的行政检查

区卫健委

重点检查事项

10%

一次/年

24

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行政检查

区卫健委

重点检查事项

10%

一次/年

25

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行政检查

区卫健委

重点检查事项

10%

一次/年

26

对具备使用有毒物品、粉尘超标等易导致职业病因素的作业场所的行政检查

区卫健委

重点检查事项

10%

一次/年

27

对预防接种的行政检查

区卫健委

重点检查事项

10%

一次/年

28

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工作的行政检查

区卫健委

重点检查事项

10%

一次/年

29

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行政检查

区卫健委

重点检查事项

10%

一次/年

30

对艾滋病预防控制的行政检查

区卫健委

重点检查事项

10%

一次/年

31

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医疗机构的行政检查

区卫健委

重点检查事项

10%

一次/年

32

对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行政检查

区卫健委

重点检查事项

10%

一次/年

33

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行政检查

区卫健委

重点检查事项

10%

一次/年

34

对放射诊疗机构的行政检查

区卫健委

重点检查事项

10%

一次/年

注:抽查事项必须为附件中的“监管事项子项(对xx的行政检查)”;双随机抽查事项区分为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

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


附件6

挂起的事项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柴桑卫健委 填报人:王家梁

序号

监管事项

监管事项子项

1

对遗体捐献的监管

对遗体捐献的监管

2

对医疗广告的管理

对医疗广告的管理

3

对消毒产品及生产经营单位监管

对消毒产品及生产经营单位监管

4

注:监管事项为“对xx的监管”、监管事项子项为“对xx的行政检查”。各单位的行政检查事

项清单数量=已认领事项清单+2025年新增事项清单=2025年度重点监管事项清单+2025年度双随机抽

查事项清单+挂起的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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