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教育督导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5-1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211258

(体发28号)关于转发九江市教育局《关于积极推进“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5-17 15: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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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柴教体发〔202028号

各中、小学,区中心幼儿园:

现将九江市教育局《关于积极推进“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通知》(九教发【2020】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九江市柴桑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1日





九江市教育局文件


九教发〔202023


关于积极推进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国办发〔2018〕43号)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地做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不断改善我市中小学生营养状况,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正确引导学生自觉饮奶,培养学生健康意识,切实提高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经研究决定,将“学生饮用奶计划”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有效规范九江市“学生饮用奶”市场,保障乳品质量安全,坚决杜绝不合格“学生饮用奶”进入校园(幼儿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引导,坚持自愿,积极稳妥做好“学生饮用奶计划”推进工作

“学生饮用奶计划”是一项国家级计划,必须遵循“安全第一、质量至上、严格准入、有序竞争、规范管理、稳妥推进”的原则。各地、各校(幼儿园)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开展公益宣传,强化乳制品消费正面引导,在实施过程中坚持学生自愿饮奶的原则,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意愿和选择,积极引导学生自愿饮奶,培养学生正确的饮奶方式及行为习惯,使学生的身体素质和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二、规范管理,健全制度,保障“学生饮用奶计划”顺利实施

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饮用奶计划”的管理,督促各校(幼儿园)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和《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管理办法》中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组织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学校(幼儿园),需要做到“五个一”,即:

(一)一个工作机构。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学校应明确一名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确定一名教师或相应的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一间贮藏室。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对集中配送分日饮用的,要严格按照食品存储标准,抓好学生饮用奶在学校的储存,提供安全、便利条件。

(三)一套制度。学校要制定适合本校的学生饮用奶管理制度,规范学生饮用奶在学校的贮藏、领取、分发、回收等环节的流程,要建立“学生饮用奶”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不适反应处理与报告制度、坏包调换及报告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做到制度上墙。

(四)一本台账。学校要协助供奶企业做好学生饮用奶台账,记录分发明细,特别要做好学生饮用奶签字,台账登记学生饮用奶的生产批次,保障学生饮用奶安全可追溯。

(五)一个留样箱。专管人员要检查每批次学生饮用奶检验报告,做到“先进先出”,每天分发学生饮用奶必须留样72小时。

三、准确鉴别,严格准入,把好“学生饮用奶”产品进校(幼儿园)关

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学校(幼儿园)必须严格把好“学生饮用奶”进校(幼儿园)关,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准确鉴别“学生饮用奶”产品,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应选用经中国奶业协会许可使用“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的专供中小学生在校饮用的牛奶制品,产品包装上必须印制“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及“不准在市场销售”字样,坚决杜绝不合格“学生饮用奶”进入校园(幼儿园)。生产销售“学生饮用奶”企业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符合要求,否则不得向我市各学校(幼儿园)学生供应学生饮用奶。

四、加强监管,强化安全,建立“学生饮用奶”卫生安全防范机制

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学校(幼儿园),要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配合“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学生饮奶安全防范和事故处理机制。各校(幼儿园)要防止个别学生因“乳糖不耐症”而产生饮奶不适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一旦发生“乳糖不耐症”现象,教师应向学生进行解释,并及时让学生停止饮奶,进行必要的隔离观察。严格区分“乳糖不耐症”与食物中毒症状,未经卫生部门检测和化验,不得轻易得出食物中毒的结论,以免产生不良的社会反响。学校建立健全学生饮用奶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报告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卫健委,并及时与供奶企业取得联系,共同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处理好有关善后事宜。

附件:1. 对“学生饮用奶”产品的有关标准

2. 对“学生饮用奶计划”的监督机制


                                          

                                                     

                                                         


附件1

“学生饮用奶”产品的有关标准

按照《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入校园(幼儿园)的“学生饮用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生饮用奶”系指经中国奶业协会许可使用“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的专供中小学生在校饮用的牛奶制品。为此,“学生饮用奶”产品包装上必须印制“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

学字标图案的标准色相为绿色P0355和红色P0185,见图1、图2。

2.学生饮用奶现阶段推广的是以生牛乳为原料加工,不使用、不添加复原乳的超高温灭菌乳;以生牛乳为主要原料加工,不使用、不添加复原乳及营养强化剂的灭菌调制乳。

3.学生饮用奶纯牛奶指仅以生牛乳为原料加工,采用超高温灭菌工艺,经无菌灌装等工序制成的学生饮用奶产品。

4.学生饮用奶灭菌调制乳指以不低于80%的生牛乳为主要原料加工,不使用、不添加复原乳及营养强化剂,采用灭菌工艺制成的学生饮用奶产品。

5.学生饮用奶产品必须采用保质期不低于45天的无菌包装材料包装,单件净规格为125毫升、200毫升。

6.学生饮用奶直供中小学校,不准在市场销售。不准在市场销售应标注在单件包装和外包装上,位置靠近生产日期。


附件2

学生饮用奶计划的监督机制

1.要确保进入校园的学生饮用奶质量符合上述标准。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应具有绿色食品及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和食品安全体系认证证书FSSC22000,并且有三年以上的学生奶市场运营经验,且保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要建立学生饮用奶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学生饮用奶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落实到人。

3.要确保学生饮用奶到校后的食品安全问题,禁止学生奶露天暴晒或雨淋。对当日送校当日饮用的,及时分发;对集中配送分日饮用的,应设立专门贮藏室,保持贮藏室安全和环境清洁。

4.要向学生进行饮奶营养健康知识教育,普及饮奶知识,指导学生正确饮奶并检查异常情况,开启包装后一次性饮完。在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过程中,做到规范管理,确保质量,保证安全。

5.要不断增强各班班主任的工作责任心,由班主任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饮完,并回收好空盒,以保护校园环境。

6.要建立学生饮用奶安全防范措施,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如遇个别学生因乳糖不耐引起饮奶不适或其他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迅速组织救治,同时停止饮用该批次牛奶,就地封存,并做好后续工作。

7.要建立学生饮用奶三项基本制度:1)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2)不适反应处理与报告制度;3)坏包调换及报告制度。

8.九江市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对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对学生饮用奶产品进行抽样检查,对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各单位若存在违反文件要求的,一经发现,将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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