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教育督导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5-1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04109
关于聘任九江市柴桑区第二届责任区督学的 通 知
关联导读:
柴教体发〔2022〕53 号
关于聘任九江市柴桑区第二届责任区督学的
通 知
各级各类学校,局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深入推进九江市柴桑区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完善柴桑区中小学校督学责任区建设,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国教督办〔2013〕2号)及江西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江西省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赣教督办【2014】2号)文件要求,依据责任(区)督学三年一聘的原则,经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研究决定,聘任杨青松等6名同志为柴桑区第二届责任区督学。
希望责任区督学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做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努力开创柴桑区教育督导工作新局面,为柴桑区教育事业的内涵发展、科学发展、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柴桑区第二届责任区督学名单;
2.责任区督学工作要求及工作职责;
3.责任(区)督学待遇。
附件1:
柴桑区第二届责任区督学名单
(6名)
杨青松(城区片责任一区)、汪 惠(城区片责任二区)、胡茂旺(港口片责任区)、张广平(江洲片责任区)、张 婷(新塘片责任区)、段诗朦(马黄片责任区)
附件2:
责任区督学工作要求及工作职责
1、责任督学由区教育督导办选拔委派,受督导办领导,对督导办负责。责任督学负责本责任区内学校的日常教育督导工作。
2、要根据督导办工作要求,结合责任区内各学校的工作计划,制定本责任区的学期督导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工作,确保常规督导工作不间断,临时督导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3、结合全区教育工作和重点工作,有计划地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上报教育督导办。
4、每月在深入责任区学校进行督导检查的同时,要与学校教师、学生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主动了解情况,并详细填写《责任督学督导检查记录表》和《师生访谈卡》,每月督导检查学校不少于1次,与教师、学生交流分别不少于3人次。
5、除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外,还要努力学习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教育督导专业知识,努力成为理论水平高、业务素质全面、工作能力强的教育督导工作者。
6、参加本责任区学校的各种重大教育教学活动,监督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积极推进教育全面发展,努力形成本区域、本学校的办学品牌和办学特色。
7、列席本责任区学校的重要会议,了解各项教育工作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并提出相应的督导建议和意见。对学校的工作补台而不拆台,有为而不擅为。
8、听取被督导学校情况汇报,查阅或复制相关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资料。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对学校存在的特殊重大问题应随时向督导办报告,提出问题和建议。
9、遇到危及师生人身安全、侵犯师生合法权益、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等紧急事态应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教体局及有关部门汇报。
10、制定对责任区学校的“督导检查记录打分表”,并详细做好记录,每学年要对本责任区各学校督导检查的情况进行汇总。督导办年终对学校及其负责人进行考核时,责任督学的汇总情况可作为参考。
11、每学期要撰写督导工作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督导责任区内学校的基本情况、督导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责任区内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所取得的典型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12、完成“江西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平台”中每月的工作计划、督导纪实、听课记录、整改工作等的填写以及中《小学责任督学“双减”及“五项管理”实地督查情况表》的填报。
13、做好每学年度本责任区挂牌督导相关材料的整理工作。
14、完成上级督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督导任务。
附件3:
责任(区)督学待遇
一、交通、误餐费。责任督学因每月常规性督导的工作需要,所产生的交通费视路程远近和误餐补助,依据政府文件标准执行。
二、通讯补助。责任区督学的通讯补助标准为70元/人·月,责任督学的通讯补助标准为50元/人·月(该项补助直接拨付到督学个人手机)。
三、评先评优有政策倾斜。柴桑区教育督导办每个学年度会依据“柴桑区责任(区)督学年度考核标准”,从敬业精神、能力水平、履职情况、工作纪律 和督导效果 五个方面对全体责任(区)督学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不合格、合格和优秀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直接解聘;考核结果为合格的,继续任用;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一是在柴桑区教体系统每个年度的优秀教师、师德师风标兵的评选中会优先考虑,二是在每个年度的教师职称评聘中有相应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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