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4-1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4602
关于印发《全区教体系统学平险捐资助教 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联导读:
关于印发《全区教体系统学平险捐资助教
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学生平安保险的规范管理,现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了《全区教体系统学平险捐资助教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九江市柴桑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4月6日
全区教体系统学平险捐资助教问题专项整治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全区学生平安保险(以下简称:学平险)有关管理问题审计整改落实,聚集突出问题,按照省纪委省监委工作要求,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以案促改工作,及省教育厅、省银保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全省教体系统学平险捐资助教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办字〔2023〕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教体系统开展学平险捐资助教问题专项整治,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办好人民更加满意的教育,通过“查处一批线索、解决一批问题、健全一批制度”,建立协同整治和联合督查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学平险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对学生平安保险的规范管理,着力营造教体系统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整治对象
教育行政部门,全区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民办学校。
三、整治重点
认真落实江西银保监局、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平安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规范管理学生平安保险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严肃查纠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教师中存在的利用职权或其他不当手段干预学平险市场,为承保机构代收学平险费用并从中获取任何形式的服务报酬,以“防灾防损费”“捐资助教”等形式收取与学平险保费及佣金挂钩的各种费用等违规收受保险机构输送的利益、损害参保学生利益以及挪用、侵占捐资助教资金的突出问题(整治问题详见附件1)。
四、组织实施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23年3月中旬开始至6月底基本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部署宣传(2023年3月中旬至4月上旬)。由区教体局牵头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对学平险相关政策法规、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及学平险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点等进行培训。全面深入排查2022年秋季学期实施新的学平险管理模式以来的与整治重点相关的问题线索(学平险承保机构遴选中利益输送和捐资助教资金支出情况从2020年起底),建立问题台账,明确下一步联合检查方向。明确信访举报电话,归集到
(全省统一监督举报电话0791-86765271、江西省教育厅网上信访https://wsxf.jxedu.gov.cn/wsxf/defaultmain),并向师生、群众公布;按照工作权限及职责受理,动态掌握群众来信来访,全程监督单位办件情况,于4月底、6月中旬分别向区教体局反馈起底的问题线索、整治期间信访举报情况。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整治重点,明确职责、协调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按照区教体局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校学平险捐资助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于4月7日前,报区教体局。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及时作出安排部署,迅速启动整治工作。签订《全区教体系统学平险捐资助教问题专项整治承诺书》[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代表单位作出承诺,模板见附件5]。开展专项整治政策法规公开宣传,及时通过柴桑区教育发布和学校官网、官微等平台向社会或师生发布《全区教体系统学平险捐资助教问题专项整治政策法规告知书》(模板见附件6)。积极邀请师生、群众参与本校督查检查,并向师生、群众收集关于学平险捐资助教方面的问题线索。
(二)自查自纠(4月中旬至5月中旬)。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学平险捐资助教自查自纠,梳理和整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紧紧围绕整治重点,逐项开展自查自纠,查找梳理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在学校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拉网式复查,建立工作台账,健全“三个清单”,即《全区教体系统学平险捐资助教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参考格式见附件2),明确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按时间节点和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和责任追究,并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对自查期间主动清查问题,并主动登记上交、主动退还资金的,根据问题性质和时间,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予、不予处理。在5月10日前向区教体局报送本校《全区教体系统学平险捐资助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表》(见附件1)。
(三)监督检查(5月上旬至6月上旬)。5月上旬区教体局牵头组织开展对各级各类学校学平险捐资助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方案制定、工作部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等情况,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出不足,提出进一步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并督促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建立“包片联校”督查机制,区教体局领导班子带头认领片区,适时深入到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监督指导。区教体局还将会同九江银保监分局组成联合督查组,根据前期起底的有关问题线索和自查自纠情况,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开展抽查检查。对发现的自查自纠不到位、在整改落实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严肃调查处理,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学平险捐资助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列入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纳入教育督导范围。
5月中旬至6月上旬省教育厅牵头组织对各设区市教育局学平险捐资助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并会同江西银保监局组成联合督查组赴各市(县、区)开展抽查检查。
(四)总结评估(6月上旬至6月底)。各级各类学校于5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参考格式见附件3)报区教体局。区教体局会同九江银保监分局,对学平险捐资助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漏洞,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巩固扩大专项整治成果。对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等开展评估,深入分析问题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的意见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教育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社会公平、事关民族复兴。各级各类学校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抓好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坚持人民至上、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行动,将其纳入本校工作全局,强化统筹协调,同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肖志华、王江华等腐败案件暴露教育领域突出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共同推进、形成合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工作制。建立由区教体局牵头、九江银保监分局协同配合的专项工作机制;区教体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区学平险捐资助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九江银保监分局负责按规定监管在我区开展学平险业务的保险机构等。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全区专项整治情况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派驻机构的监督。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校要成立学平险捐资助教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本校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按照专项整治行动部署统一开展工作,主动担当作为,加强监督协调。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进展迟缓、推进不力、问题集中多发的,要及时公开约谈;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问题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处理起来确有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主体责任,又查监督责任。
(四)营造良好氛围。区教体局、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开展一次成果展示和经验交流活动,对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柴桑区教育发布和学校官网、官微等平台予以宣传推广,形成全社会支持和认可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各级各类学校每月1日前向区教体局报送《全省教体系统学平险捐资助教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
附件:1.全区教体系统学平险捐资助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表(5月10日前报送)
2.全区教体系统学平险捐资助教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参考格式)
3.全区教体系统学平险捐资助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框架(5月30日前报送)
4.全区教体系统学平险捐资助教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整治期间每月1日前报送)
5. 全区教体系统学平险捐资助教问题专项整治承诺书
6.全区教体系统学平险捐资助教问题专项整治政策法规告知书
附件1
全区教体系统学平险捐资助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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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自查内容 |
自查结果 |
主动登记上交违纪违法所得(万元) |
费用退还(万元) |
整改 期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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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 |
不存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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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利用教育保险管理之便为单位或个人牟取利益的问题。 |
1.是否存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未按要求充分运用“赣服通”平台投保服务,违背自愿原则指定或限定承保机构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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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干扰市场秩序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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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存在利用管理便利与保险机构暗通款曲从中牟取单位或个人利益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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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仍以“防灾止损”“捐资助教”等形式收取与学平险保费及佣金挂钩的各种费用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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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存在违规收受保险承保机构或保险中介机构利益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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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存在收受保险佣金私设“小金库”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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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是否存在捐资助教资金未按规定专款专用,未专项用于教育保险的宣传教育、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教育教学设施或校园安全设施的改善等违规使用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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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治保险服务机构 违规开展保险业务行为的问题。 |
1.是否存在保险承保机构未严格执行经银保监部门审批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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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存在通过政府部门、学校等指定或限定承保机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及其家长投保行为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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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存在保险条款复杂、不利于家长区分看懂,或者欺骗、隐瞒保险合同行为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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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违规套取资金向教育部门实施利益输送,进而侵害投保学生利益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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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存在“割韭菜”式的“瞒、漏、埋”等违规隐匿学平险有关投保、理赔业务数据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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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存在不履行保险条款拒赔、惜赔,损害参保人利益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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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是否存在保险服务机构进校设点推销、或进校扫码销售商业保险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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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附件2
全区教体系统学平险捐资助教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
(参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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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问题清单 |
责任清单 |
整改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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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 |
责任处室 |
责任人 |
联系方式 |
具体措施 |
时间节点 |
进展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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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列举存在的具体问题(问题分类,一项一列) |
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 |
牵头处室和配合处室 |
具体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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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
明确完成 时限 |
根据时间节点应完成的工作,阐述当前工作进展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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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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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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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全区教体系统学平险捐资助教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框架
[xx县(市、区)教育局/学校]
根据区教体局统一工作部署,自xx月份开始,xx学校积极开展学平险捐资助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标对表,真查真改。通过x个月的专项治理,集中整改了一批突出问题,建立完善一批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基本情况
自学平险捐资助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xx学校共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xx次,组织政策宣传宣讲xx场次,向师生、群众收集有效线索xx条,建立完善相关制度xx项,……(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xx学校共组建xx个工作专班,派出xx人次开展督查检查(明察暗访等)xx轮次,发现问题xx个,整改销号问题xx个。全校经自查主动登记上交资金xx万元,退还费用xx万元,责令清退违规资金xx万元……
全校共查处相关人员xx人次,其中xxxxxxxxxx(处理类型);通报曝光典型问题xx起;开展警示教育xx场次……
二、主要做法
……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
……
四、问题产生的原因
……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工作建议
……
注:
工作总结附相应工作照片(开会、督查、宣传报道、警示教育、制度文件、处分文件等)。
附件4
全区教体系统学平险捐资助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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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动员会、推进会、调度会等)会议次数 |
向师生、群众收集有效线索数(请附页列出线索明细) |
督查 次数 (派出人数) |
各县(市、区) 教育局 (此项学校不填) |
发现问题数 |
查处人数 |
下发工作提示次数 |
下达整改通知 单(督办单等) 份数 |
通报曝光次数 |
建章立制(项) |
警示教育次数 |
宣讲宣传场次 |
经自查主动登记上交违法所得(万元) |
经自查主动退还费用(万元) |
责令清退资金(万元)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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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学校数 |
处罚 学校数 |
约谈 |
党纪处分 |
政纪(务)处分 |
其他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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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1.各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均要如实填报表中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漏报。
2.学校违反专项整治重点所涉及内容,但不属于本表格问题分类的,请单列项目说明,前后格式一致。
3.人员查处情况,请备注具体的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种类;如为处分,请附相关处分文件。
4.通报曝光学校情况,请附相关通报;建章立制,请附相关制度文件。
附件5
九江市柴桑区
教体系统学平险捐资助教问题专项整治承诺书
[xx县(市、区)教育局/学校]
为扎实推进全市教体系统学平险捐资助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本人代表××县(市、区)教育局/学校作出承诺:
一、坚持人民立场抓整治。坚持人民至上,把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作为整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肃查纠所辖范围内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教师利用职权或其他不当手段干预学平险市场,为承保机构代收学平险费用并从中获取任何形式的服务报酬,以“防灾防损费”“捐资助教”等形式收取与学平险保费及佣金挂钩的各种费用等违规收受保险机构输送的利益、损害参保学生利益以及挪用、侵占捐资助教资金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用心用情用力抓好整治,顺应群众所思所盼,聚焦群众所急所忧,以群众满意度检验整治工作的成效。
二、聚焦问题导向抓整治。突出整治重点,强化点面结合、部门联动,采用问题线索起底、受理投诉举报、自查自纠、群众点题、监督检查等方式找准问题,制定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改措施,逐一销号整改,做到全面查、深入改,确保查彻底、改到位。对涉及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我们将按照权限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三、突出常治长效抓整治。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针对学平险管理上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健全学平险捐资助教治理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以推动解决一个地方、一个领域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良好效果。
承诺人:×××[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学校校长]
××县(市、区)教育局/学校
2023年×月××日
附件6
九江市柴桑区
教体系统学平险捐资助教问题政策法规告知书
为进一步加强学平险规范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根据全区教体系统学平险捐资助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有关政策法规向社会(师生)告知如下:
一、鼓励学生及家长投保学平险
学平险是专门为在校学生(含在园幼儿)设计的带有公益性质的商业险种,可以让投保学生在发生意外事故后得到更充足、更全面的赔偿。通过推行学平险,能有效防范和转移风险,对于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和教育部等部门对加强学校(含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学校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的有关部署要求,充分认识推行学平险的重要意义,正确宣传保险知识和作用,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保险意识,提升学校安全工作水平。
二、严格执行学平险有关政策法规
各级银保监部门和各级教育部门要按照“依法监管、市场运作、规范管理、自愿投保”的原则,加强对学平险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推动学平险业务依法、合规开展。
各保险公司要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各项监管规定,一是建立学平险业务销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经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以生为本、优惠学生,不得出现侵害投保学生利益的行为;二是保障学生自主选择权,严禁采取任何手段强制学生投保,严禁通过学校、政府部门等指定或限定承保机构,严禁利用职权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三是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将保险条款、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合同相关内容完整、准确告知投保人,严禁欺骗或隐瞒保险合同重要事项;四是加强对合作保险中介机构的管理,不得直接或通过保险中介机构为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资金;五是准确记录学平险业务数据,加强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并为客户提供电话、互联网、微信或其他方式的学平险保单信息实时查询服务。
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教师要严格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5〕6号)中关于“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的规定,不得利用职权或其他不当手段干预学平险市场,不得违背自愿原则,采取直接扫码方式指定或限定学生及家长投保特定保险公司、不得为承保机构代收学平险费用并从中获取任何形式的服务报酬,不得再以“防灾防损费”“捐资助教”等形式收取与学平险保费及佣金挂钩的各种费用。
三、认真落实学校安全教育管理职责
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牢固树立预防为先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标准,健全管理制度,压实安全责任,完善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机制,健全学生意外事故预防与处理的长效机制。要充分保障学生及家庭的合法权益,坚持学生及家长投保自愿的原则,督促承保机构为学生及家长投保、理赔等提供规范、便捷、周到服务,通过公示栏、公示墙等方式将学平险收费标准、保险合同条款以及理赔咨询、投诉电话等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四、切实提升学平险服务质效
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保险公司自主开展或委托保险中介机构开展学平险业务时,应从便利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开发或自主选择合作对象的网上自助投保缴费系统,由自愿购买学平险的学生或家长登录自行缴费。学生或家长投保时,各保险公司应当全面告知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重要事项,及时逐一向投保人发放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学生发生意外事故向相应保险公司报案后,承保公司应及时进行现场勘查,核查与保险事故有关的各种证明和资料,并出具理赔意见。对有争议的,通过协商、仲裁、诉讼解决。鼓励支持保险公司开展学平险一站式理赔。有关投保、理赔业务数据,各保险公司应及时、准确、真实反映。
为推动学平险业务阳光操作,充分运用“赣服通”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集约便民优势,为学生、家长自愿投保学平险提供更充分的选择和更优质的服务,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提示自愿购买学平险的广大学生、家长可自行登录“赣服通”平台,通过学平险页面自主选择保险公司及其学平险产品,按照保险公司承保要求自助录入投保信息并向保险公司完成投保缴费。
各保险公司要按照重点维护参保人利益、适度兼顾保险人利益以及市场化原则,针对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科学厘定学平险产品费率,加快推进学平险产品改革。鉴于学平险的特殊性,支持鼓励保险公司积极让利消费者,在满足消费者保障需求、覆盖风险成本基础上降低学平险产品费率。
市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开展学平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履约服务质效组织开展年度综合评价。
五、严格落实学平险捐资助教资金管理规定
各地各校必须严格执行《江西教育保险捐资助教资金管理监督办法》,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违规收受保险机构利益输送。对顶风违规,继续存在向教育部门实施利益输送的保险机构,一经查实,将列入全省教育保险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坚决清除出我省教育保险市场。对涉及的违规违纪问题,一律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江西银保监局处理。
××学校
2023年×月××日
来源:1.《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平安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教财字〔2022〕10号);2.《关于规范管理学生平安保险的通知》(赣教办函〔2022〕40号);3.《关于印发<江西省教育保险捐资助教资金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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