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7-0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7082
柴桑区2023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学生 划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关联导读:
柴桑区2023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学生
划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赣教基字〔2014〕1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3〕12号)等文件精神,规范城区小学招生入学行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现结合我区城区小学分布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我区城区小学严格实行划片招生,合理划分城区小学招生学区范围,由公办小学学校“兜底”;民办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区政府统一管理,按照教育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向区中招办上报拟招生名单,区中招办审定,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严格招生方式管理,并与公办小学同步招生,招生方案必须报区教体局审批。确保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都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实实在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招生原则
根据城区户籍和实际合法固定居住地,确定“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
三、招生对象
凡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应当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满6周岁的一律不予安排。
1.具有城区户籍或在城区购买了住房并已实际入住的。
2.在我区从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小学入学教育,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外来我区投资及落户企业人员子女入学,享受城区居民子女入学同等待遇。重点项目拆迁户适龄儿童、驻军适龄儿童按上级教育部门和区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3.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根据实际居住地可依照学校招生计划分别安排到有学位的相关学校就读。
4.要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目标安排好适龄残疾适龄儿童入学工作。经评估认定,轻度残疾儿童少年,由招生片区的学校接收随班就读;中度残疾儿童少年,由特殊教育学校接收就读;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
四、招生范围
1.区一小
地段:以沿河北路为界,东至沿河北路东段的山脚湾(下湾)和凯旋城西区交汇处;以柴桑北路桥头段转与庐山西路交会处为界,南起庐山西路丽都商业街段和沿河北路桥头段延伸到东段以北;西起庐山西路与双瑞路交汇处(原汇祥超市),沿双瑞路至老沙河街镇桥头段以东,以老沙河街镇桥头至柳林北路的河段为界,沿河北路以北往西转柳林北路与渊明大道以东;北起瑞景新城小区延伸到城区辖区范围内(含城中村)。
2.区二小
地段:以庐山南路为界,东至庐山南路以西;南至柴桑南路与庐山南路交会路口(不含冷水村8组地段);西至汇仁堂药店、红十字会医院沿双瑞路与老铁路交会处延伸线以东;以沿河南路与程河北路交汇口至万客汇段为界,北起沿河南路与程河北路交汇口至万客汇段以南延伸至城区辖区范围内(含城中村)。
3.区三小
地段:以沿河北路为界,南起沿河北路东段的山脚湾(上湾)和凯旋城东区交汇口至沿河北路东段与南山路交汇口以北,庐山北路二中桥头段至区国土局红绿灯段以东,渊明大道区国土局红绿灯段至柴桑北路交汇口以北,柴桑北路与渊明大道交汇口向北延伸到城区辖区以东范围内。
4.区四小
地段:老铁路延伸线以西,双瑞路以北,东至老沙河街镇桥头,转至沿河南路三中段及渊明大道以北,北至沙河路(山语城、中奥天悦湾小区)以西至城区辖区范围内(含金丰苑、山语城及其以西等小区和城中村)。
5. 区五小
地段:庐山南路以南,赏庐路以西,沙黄路以东,快速路(暂未定名)以北及原天坡村和庐山南路以北附近的冷水村8组地段范围内。
6. 区六小
地段:南起庐山南路与赏庐路交汇处,至庐山北路中国银行段转庐山西路新华光酒店段,西起程河北路转至沿河南路向东延伸至城区辖区范围内(含城中村、沙河开发区华联超市小区)。
附件:柴桑区2023年城区小学一年级划片招生图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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