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招生管理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12-1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608982
柴桑区2021年中小学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报名范围、报名程序和招生考试情况报名条件
关联导读:
一、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一)小学一年级:
凡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必须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其入学。根据江西省教育厅(赣教基字[2014] 1号)“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的文件精神,我区2021年不足龄的儿童一律不予安排入学。各校根据招生范围,按照免试划片入学的原则严格审查就学年龄,依法做好招生报名工作。听障、智障及需智力开发的适龄儿童可到区特教学校报名;肢残及其他适龄残疾儿童,可到辖区学校随班就读。
(二)初中一年级:
1.小学毕业生升入公办初中一律按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划定学区分配入学。各乡镇小学毕业生均以中心小学为单位、区直学校以校为单位,学生填写“小学升初中学生基本信息表”,学校填报“毕业生花名册”,报名资格由毕业学校或中心小学负责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严禁为非毕业班学生办理报名手续,实行校长签审责任制,集中向区中招办报名。全区小升初报名时间为5月17日—5月30日。各校应加大小学毕业生户籍审查力度,认真审查户籍证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等有关材料,坚决制止不正当的生源竞争。任何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私自招生和举办任何名目的重点班。
2.依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区中招办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招生方案必须报区教体局审批。愿意到民办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在统一登记完小学升初中基本信息表后,须携带经学生与家长共同签名的就读申请书到民办学校报名,由民办学校审核汇总后,按区中招办核定的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向区中招办上报拟录名单,区中招办审定并办理录取手续。学生一经录取,不再参加划片安排入学。户籍非民办学校所在地的学生,持中招办下发的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调取学籍档案,由就读民办学校统一办理学籍接续。
3. 凡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如需回柴桑区城区户籍地升学,必须在2021年7月15日以前持相关证明及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表到区中招办审核登记,逾期将根据区内学校学位余量统筹安排入学,不能保证按照划片安排入学;属乡镇户籍的可直接到对应的学校报名。
(三)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要求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等相关材料,到区中招办确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证明和就业证明,以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区中招办确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的依据。多人持有的房权份额,其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房屋产权份额须高于51%。
一套城区房产在3年之内(计算时间以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当年7月15日为限)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依据;3年之内另一个家庭再次以该套房产作为公办义务教育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体局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
(三)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要求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等相关材料,到区中招办确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证明和就业证明,以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区中招办确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的依据。多人持有的房权份额,其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房屋产权份额须高于51%。
一套城区房产在3年之内(计算时间以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当年7月15日为限)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依据;3年之内另一个家庭再次以该套房产作为公办义务教育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体局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是在省教育厅、省中招委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各市、县(区)教育局、中招委组织实施。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采取志愿兼报,一考多分流,为普通高中和各类高、中等职业院校选拔人才。从2021年开始,全省全面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考”)。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初中学考。
2.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类别划分为三类:一是高中类(含重点高中、重点建设高中、一般高中,下同);二是中职类〔含高等职业院校(以下简称“高职和高专”)、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或职业中专、技工学校〕;三是师范定向类(定向培养乡村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师资的院校,2021年我区没有师范定向类名额)。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力。报考高中类的考生可以兼报中职类志愿。考生填报志愿须规范、慎重,学校负责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不得包办代替,志愿应由考生和家长自主决定。区中招办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各校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志愿和初中学考成绩进行录取。
初二年级的考生参加地理和生物初中学考不分报名类别。
3. 报考五年制高职和高专的初中毕业生须参加当年初中学考。
4. 按照《江西省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应交验家庭户口簿或全国统一学籍信息表。凡户籍在柴桑区并在外地就读的初中毕业生报考高中,持本人户口簿、全国统一电子学籍表等相关材料,历届初中毕业生持户口簿、毕业证书均可在2021年4月16日之前到区中招办或由中招办指定的学校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5. 外地户籍初中毕业生,可回户籍所在地或在学籍所在地报考,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借考的,须由本人及家长携相关证明材料向户籍或学籍所在地的中招办递交书面借考申请并经盖章同意方可报考,跨省、市的由市中招办审批,本市内跨县(市、区)的由区中招办审批。
6. 报名时须交报名、考务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考生每人交报名费5元、考务费每科10元。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后,需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网上缴费。考生可根据网上报名系统界面提示进入“江西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平台支持支付宝、银联云闪付以及江西银行、江西农信社、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的网银支付。逾期未缴费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网上缴费完成后系统无法进行退费。
7. 2021年4月10日前,各报名点工作人员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录入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数码拍照,并发放考生登录报名序号及密码条。
4月10日至4月16日,考生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高中类志愿,按我市的相关规定填报;中职类志愿,可填报两个志愿。
4月17日至4月18日,所有考生均须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在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二)考试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和《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通知》精神,今年我区初中毕业生的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仍实行两考合一,参加全省统一的初中学考。
1. 考试科目及分值
初三年级: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0分);物理80分(不含实验);化学70分(不含实验);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80分;体育60分;地理50分;生物50分(不含实验);总分共830分。
初二年级:地理50分;生物50分(不含实验)。
2. 考试形式及要求: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开卷考试);物理和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地理和生物合卷考试;英语听力测试时间15分钟,在全省统一规定的英语考试时间内,各考点统一播放录音光盘。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X1.2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二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
3. 考试时间: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至19日。语文考试为150分钟;物理、化学同场分卷考试为150分钟;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考试为150分钟;地理和生物合卷考试初二年级为100分钟、初三年级为80分钟;其他科目均为120分钟。
4. 全区中考文化考试集中在城区进行,统一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入场,实行循环交叉监考。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相关工作按《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九中招发〔2021〕1号)文件规定执行。
5. 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学实施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以及信息技术和音乐、美术考查,考查组织工作由区中招办负责,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务具体工作由电教站负责,音乐、美术考务具体工作由教研室负责。考查科目的成绩,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电教站、教研室一并汇总后上报中招办。
6. 其余有关考试事宜均按省规定办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
(三)阅卷
初中学考的网上阅卷、统分、登分工作由市中招办和市教科所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统一安排,严密组织。区中招办在初中学考结束后将考生各科答题卡经保密处理后,统一送往市中招办指定地点进行网上阅卷。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确须查分的,经考生本人申请,毕业学校签署意见后,区中招办依据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理查分手续,由市中招委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安排专人查卷。
柴桑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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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北眉目地·兴旺大柴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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