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招生管理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8-3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6709

柴桑区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 阳光编班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8-30 09:4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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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西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江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江西省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实施方案》以及《九江市义务教育学校阳光编班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生态,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全区义务教育学校“阳光编班”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 2024 年秋季起,全区公办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一律按本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实行“阳光编班”,实现“零择班”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全员纳入原则。全区公办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秋季录取的所有起始年级新生,全部纳入“阳光编班”;招生班级数大于 1 个班的公办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阳光编班”。

    (二)均衡配置原则。每个班级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分布;每个班的班主任及教师团队尽可能均衡配置。确保各班在生源、师资、资源配置、班额等方面大体相当。

    (三)随机分配原则。“阳光编班”按照学生班主任“双随机”原则组建班级。统一使用信息化手段对学生进行随机分班,先期均衡组合的各班班主任及教师团队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后期补录及转入的学生,采取抽签方式随机均衡编入有空余学位班级。

    (四)阳光公开原则。“阳光编班”工作要在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新闻媒体 的共同监督下进行,确保做到方案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五)学段稳定原则。分班结束后,小学、初中学段行政班建制和学生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班级建制的,学校需制定调整方案并报区教体局批准后进行。

三、工作程序

    (一)阳光编班前准备工作

    1.统计参与编班人数及上报导入数据。结合新生报名情况,汇总统计全区一年级、七年级在校生人数(包括复学、转入生),做到学生信息完整(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校名称)。确定全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开设班级数,形成各校参与均衡编班的学生数据信息库。对于“多胞胎”学生家庭,可自愿向区教体局提出申请,捆绑式放在一个班级参与摇号。相关数据在8月30日17:00前用U盘拷贝后由教育股审核封存。

    2.确定阳光编班时间和地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阳光编班”时间定于8月31日,“阳光编班”地点安排在区一中,场地设置在学校图书馆四楼会议室,准备好阳光编班电脑(能上网)、打印机、笔、纸等,以及会场横幅、座位安排、各校班主任和教师团队名单、随机签条等。

    3.均衡搭配教师团队。各校根据一年级、七年级班级数,按照“结构合理、强弱搭配、优势互补”的原则,合理组建各班教师团队。一年级含班主任与搭配的主要学科(语文和数学)任课教师;七年级含班主任与搭配的主要学科(语文、数学和英语)任课教师。各校提供各班班主任名单及对应序号,打印盖章后,与学生名单信息一起交教育股封存。

    4.邀请监督等相关人员。落实和邀请阳光编班监督人员(教体局2人、纪检监察1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媒体代表1人、每校教师代表2人、每校家长代表2人),现场对各校阳光编班进行监督。第三方公司负责安排技术操作人员1人。

    (二)阳光编班流程

    1.审核数据。阳光编班工作组对封存的学生数据及任课教师等学校提供的相关数据进行拆封审核。

    2.导入数据。工作人员将参与阳光编班学生数据现场导入阳光编班系统。

    3.随机乱码。技术人员现场对导入的学生数据顺序进行随机打乱。

    4.均衡编班。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家长代表点击按键进行均衡编班,随机产生各班学生名单(各班序号以数字标注)。

    5.抽签确定教师团队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家长代表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抽取各班班主任及教师团队名单,确定每个班主任及教师团队所带班级。

    6.打印名单。班主任及所带领的教师团队和所对应的班级学生名单确定后,现场打印一式2份。阳光编班工作组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家长代表、学校主要负责人在每校各班级学生总名单第一页一一签字。其中一份交教育股存底备案,一份带回学校张贴。

    7.张榜公布。学校在校园公示栏及时张贴随机均衡编班各班名单(含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名单)。

    8.上传平台。分班结果确认无误后按要求上传至江西省智慧教育平台。

    (三)阳光编班要求

    1.严禁二次分班。随机均衡编班一经确定,任何人不得变更,严禁学校二次分班。

    2.严肃编班纪律。各校对提供参与编班的学生数据真实性负责,按照招生计划数严格控制好学生人数,所有七年级学生必须全部纳入均衡编班。对新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必须在阳光编班前向区教体局报告,经区教体局同意后方可增加班级数。如学校在阳光编班后私自增加班级,或进行二次分班,一经查实,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

    3.规范事后插班。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且未参加阳光编班的学生,按以下办法安排:一是学校尚有空余学位,对需要插班的学生,由学校报区教体局后采取阳光编班系统随机抽取(或抽签)的方式安排到相应班级;二是学校没有空余学位,对需要插班的学生,由区教体局按招生政策统筹安排到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采取阳光编班系统随机抽取(或抽签)的方式安排到相应的班级就读。

    4.全程录像。所有阳光编班及抽签过程需全程录像,并拷贝后交区教体局存档备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充分认识实行“阳光编班”的重要意义,把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编班”工作作为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对“阳光编班”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教体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纪委驻教体局纪检组、局教育股、人事股为成员的全区义务教育学校“阳光编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股。各校要认真按照国家和省、市教育部门有关“阳光编班”的工作要求,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岗位职责,确保“阳光编班”工作科学有序、运转高效。  

    (二)明确各方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区教体局具体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编班”工作。义务教育学校“阳光编班”由区教体局统筹组织实施。各义务教育学校是“阳光编班”工作直接责任主体,负责“阳光编班”具体组织工作,书记、校长是“阳光编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三)强化过程监督。区教体局将建立健全督查机制,通过现场监督、线索核查、实地督导等方式检查各学校“阳光编班”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加强对全区义务教育学校“阳光编班”的监管,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校要广泛宣传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编班”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教学观、质量观,引导家长和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要通过学校校园网、新闻媒体、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积极做好“阳光编班”政策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严肃责任追究。区教体局将建立健全违规编班举报监督机制,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责任,强化担当,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或学校以二次分班等方式设立重点班等,一经查实,严肃查处问责,视情节轻重,对学校书记、校长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停职整改等处理;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学校分别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并与学校年度绩效考核挂钩。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反规定,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核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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