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水利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5-2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3077
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级水利专项资金(水生态文明村创建补助资金)的通知
关联导读:
九江市柴桑区财政局 九江市柴桑区水利局
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级水利专项资金(水生态文明村创建补助资金)的通知
江洲镇、岷山乡、港口街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根据《九江市财政局九水利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九财农指[2025]9号),现将2025年第二批省级水利专项资金(水生态文明村创建补助资金)及任务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收入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科目“1100409农林水”,支出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2081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并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此次下达的省级水利专项资金采取项目法进行分配,本次分配的资金总额60万元(详见附件1),主要用于水生态文明村创建的补助资金,各地应按照建设任务不变,建设资金缺口自筹的原则,抓好各项任务的完成。
请按照预算和绩效管理要求,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需要政府采购的,请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2025年第二批省级水利专项资金(水生态文明村创建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5年第二批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九江市柴桑区财政局 九江市柴桑区水利局
2025年5月7日
附件1、2025年度第二批省级水利专项资金(水生态文明村创建补助资金)分配表
|
序号 |
乡(镇) |
水生态文明村 |
省级水利专项资金(万元) |
|
1 |
江洲镇 |
江洲镇九号村张家墩自然村 |
20 |
|
2 |
岷山乡 |
岷山乡红光村饶家岭自然村 |
20 |
|
3 |
港口街镇 |
港口街镇刘仓村马咀自然村 |
20 |
|
|
合计 |
|
60 |
附件2、2025年第二批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
县(市、区) |
九江市柴桑区 | |||||
|
县(市、区)财政部门 |
九江市柴桑区财政局 | |||||
|
县(市、区)主管部门 |
九江市柴桑区水利局 | |||||
|
资金情况 |
年度金额: |
共计:60万元,其中水生态文明村创建补助资金60万元。 | ||||
|
其中:省级财政补助 |
共计:60万元,其中水生态文明村创建补助资金60万元。 | |||||
|
设区市财政资金 |
| |||||
|
县(市)级财政资金 |
|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目标 |
全区3个水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工作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单位 |
指标值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水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 |
个 |
3 | ||
|
质量指标 |
1、截止2026年6月底,完工项目初步验收率 |
% |
100% | |||
|
2、工程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3、已建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
是/否 |
否 | ||||
|
时效指标 |
1、截止2025年底,投资完成比例 |
% |
≥80% | |||
|
2、截止2026年6月底,投资完成比例 |
% |
100% | ||||
|
成本指标 |
单价是否控制在批复概算单价内 |
是/否 |
是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水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 |
个 |
3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水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 |
个 |
3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水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 |
个 |
3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1、已建工程是否良性运行 |
是/否 |
是 | |||
|
2、工程是否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
是/否 |
是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 |
≥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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