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水利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8-1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5392
关于进一步明确区级河湖长人员名单的通知
关联导读:
关于进一步明确区级河湖长人员名单的
通 知
各乡(镇、场、街道)、河湖长制区直责任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因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区级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区级河湖长人员名单明确如下:
一、区级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
总河湖长:盛炜 区委书记
副总河湖长:潘光区委副书记、区长
二、区级河湖长
长江柴桑区段区级河湖长:潘光区委副书记、区长
观音河、蚂蚁河区级河湖长:李三荣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长河柴桑区段、赛城湖柴桑区段、赤湖柴桑区段、马头水库、杨柳河、泽泉水区级河湖长:区委常委、副区长段中韬
蔡桥河、大城门湖区级河湖长:胡林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沙河、兰桥河、三桥河区级河湖长:陈淑珍区政府副区长
骆堰河、通田河、小阳河区级河湖长:胡伟区政协副主席
三、区级河湖长职责
主要负责落实上级河长湖长部署的工作;对责任河湖进 行日常巡查,及时组织问题整改;审定并组织实施责任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组织开展责任河湖专项治理工作和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和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制定、实施责任 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规划,协调解决规划落实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制定本级河长制湖长制组成部门责任清单,推动建立区域间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督促下一级河长湖长及本级相关部门处理和解决责任河湖出现的问题、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对其履职情况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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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北眉目地·兴旺大柴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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