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减税降费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8-0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7155
重大利好!阶段性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关联导读:
近日,为支持电影行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电影局发布关于阶段性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公告,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依据《电影管理条例》而设立,征收标准按照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经营性电影放映单位电影票房收入的5%征收,主要用于支持中国电影事业发展。
此次阶段性免征专项资金相当于直接为参与分账方的影院和片方在现有大盘数字上增收了5%的分账票房,时间跨度更是涵盖五一档、暑期档和国庆档三个重要档期,有利于增强市场活力,鼓励更多优秀的影片上映,实现电影行业、观众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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