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批准服务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2-2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1058

关于对柴桑区三能风电场项目拟使用林地 初步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 2025-02-25 14: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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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原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要求,对柴桑区三能风电场项目拟使用林地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经九江市行政审批局批复,批复文号:九行审投字〔2023〕47号,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主体九江市柴桑区三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本项目申请单位一致。建设地点柴桑区新塘乡、涌泉乡,与本项目申请范围一致。

二、拟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情况

项目使用林地面积3.8929公顷,其中Ⅲ级保护林地面积0.4554公顷,Ⅳ级保护林地面积3.4375公顷拟采伐的活立木蓄积4立方米

权属:新塘乡3.6173公顷其中四华村1.2548公顷(二十组1.1140公顷,二十一组0.1408公顷),富源村0.8803公顷(九组0.0117公顷,十一组0.2274公顷,十四组0.0057公顷,十五组0.1112公顷,二十组0.4636公顷,二十一组0.0607公顷),胡桥村一组0.0413公顷,铜泉村1.3583公顷(四组0.5420公顷,五组0.3441公顷,十一组0.1698公顷,二十二组0.3024公顷),向阳村十五组0.0413公顷,紫荆村石坡岭组0.0413公顷涌泉乡0.2756公顷其中涌泉村0.1442公顷(0.0616公顷,0.0413公顷,0.0413公顷),锣鼓岭村九组0.1037公顷,泉塘畈村六组0.0277公顷。林地、林木的权属明晰,无争议。

本项目不存在未批先占林地、违法采伐等违法行为

林地或林木权属不存在抵押、质押登记或流转情况。

三、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情况

本项目符合《柴桑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

四、使用林地定额情况

本项目使用级林地定额3.8929公顷,详见柴林地定额202412号

五、现场查验

2024年11月29日指派2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查验,详见《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与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内容一致,数据真实有效。

存在因子不一致,详见相关情况说明。

拟使用林地范围内占用省级公益林0.1466公顷,已经省森林资源保护中心同意调整落实在九江市柴桑区岷山公益林场。

六、公示情况

柴桑区三能风电场项目拟使用的林地在权属所在地,将拟使用林地用途、范围、面积等内容进行了公示。公示期2024122日至2024126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

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用地规定,适用35号令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可以使用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使用林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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