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批准服务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5-2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3104
关于对涌泉乡跃进村长岭炮台山至周家地乡村道路项目拟使用林地初步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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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原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要求,我局对涌泉乡跃进村长岭炮台山至周家地乡村道路项目拟使用林地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经九江市柴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批复文号:2502-360421-04-05-469950,属于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建设主体九江市柴桑区涌泉乡跃进村村民委员,与本项目申请单位一致。建设地点柴桑区涌泉乡跃进村1组、8组,与本项目申请范围一致。
二、拟使用林地和采伐林地情况
本项目使用林地面积1.7335公顷,其中Ⅳ级保护林地面积1.7335公顷。拟采伐的活立木蓄积9立方米。
权属:柴桑区涌泉乡跃进村1.7335公顷(1组0.9397公顷、8组0.7938公顷)。林地、林木的权属明晰,无争议。
本项目不存在未批先占林地、违法采伐等违法行为。
林地或林木权属不存在抵押、质押登记或流转情况。
三、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情况
本项目符合《柴桑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
四、使用林地定额情况
本项目使用区级林地定额1.7335公顷,详见柴桑区林地定额〔2025〕3号。
五、现场查验
我局于2025年5月16日指派2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查验,详见《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与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的内容一致,数据真实有效。
六、公示情况
我局对涌泉乡跃进村长岭炮台山至周家地乡村道路项目拟使用的林地在权属所在地,将拟使用林地用途、范围、面积等内容进行了公示。公示期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
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用地规定,适用35号令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县(市、区)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的使用林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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