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质量安全监督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9-1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1464980
关于对江西花氏食品有限公司1#车间认定为江西省2020年上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差工地”的通报
关联导读:
柴住建字〔2020〕82 号
关于对江西花氏食品有限公司1#车间认定为江西省2020年上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差工地”的通报
区属及驻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安委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差工地”认定活动的通知》(赣建安委〔2018〕58号)文件要求,经我区住建局各检查组检查、认定,决定将江西花氏食品有限公司1#车间认定为江西省2020年上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差工地” 并予以公布,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西花氏食品有限公司1#车间
建设单位:江西花氏食品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九江市庐山区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深圳市龙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存在问题
1、项目未办理安全质量监督手续,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2、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
3、建设单位江西花氏食品有限公司未及时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九江市庐山区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该工程擅自施工,监理单位深圳市龙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发现问题未及时向区主管部门报告。
在全省、全市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管理时期,以上工程项目相关责任主体擅自组织施工,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经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单位作出以下处理,并就下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三、处理意见
1、给予建设单位江西花氏食品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九江市庐山区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监理单位深圳市龙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全区通报批评。
2、给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周建威、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屈周喜、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刘铃平全区通报批评。
3、江西花氏食品有限公司1#车间项目挂“黄牌”警示,责令该工程相关责任主体立即安排人员到项目组织开展整改,整改合格后将结果报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复核合格后方可复工。
4、该工程如继续违法施工,区住建局将对相关责任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和记不良行为记录。
特此通报
柴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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