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质量安全监督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6-3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543223

关于对“九江恩名五金制品有限公司1#、2#厂房、1#办公楼项目”认定为江西省2021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差工地”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1-06-30 10: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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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建安专字20218

关于对“九江恩名五金制品有限公司1#、2#厂房、1#办公楼项目”认定为江西省2021第一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差工地”的通报

区属及驻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安委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差工地”认定活动的通知》(赣建安委〔2018〕58号)文件要求,经我区住建局各检查组检查、认定,决定将“九江恩名五金制品有限公司1#、2#厂房、1#办公楼项目”认定江西省2021第一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差工地” 并予以公布,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九江恩名五金制品有限公司1#、2#厂房、1#办公楼项目

建设单位:九江恩名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江西信安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二、存在问题

1、项目未办理安全质量监督手续,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2、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

在全省、全市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管理时期,工程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严重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三、处理意见

经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作出以下处理:

1、给予建设单位九江恩名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江西信安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全区通报批评。

2、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刘文明、安全员田明保全区通报批评

3、九江恩名五金制品有限公司1#、2#厂房、1#办公楼项目“黄牌”警示,责令该工程相关责任主体立即停工该项目尽快办理施工许可,未取得施工许可不允许复工。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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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市住建局,区安委办区政府副区长项飞

抄送:区住建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局有关股(室)

九江市柴桑区建筑领域安全专业委员会  2021年6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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