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质量安全监督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7-1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201010
关于对柴桑区江西鑫诚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建筑拆迁材料综合利用项目(一期)“7·3”事故处理意见的通报
关联导读:
2022年7月3日上午9时12分左右,由江西拓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江西赣浔俊翔建设有限公司(分包方)承建的江西鑫诚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建筑拆迁材料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地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西鑫诚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熊镇;施工总包单位江西拓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余亚中;施工分包单位江西赣浔俊翔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杨海东;监理单位江西远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张桂荣。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
死者李代胜,男,42岁,庐山市海会镇海会村人。2022年7月3日,在赤湖工业园江西鑫诚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建筑拆迁材料综合利用项目工地,工人李代胜在吊机平台操纵机器运行,9时12分许,李代胜操作吊机吊起一根约五米长的水泥方桩,因打桩机钢丝绳断裂致方桩掉落,击中李代胜身上,导致李代胜当场死亡。
二、事故原因
经现场初步调查,事故直接原因是打桩机钢丝绳毛边多,钢丝绳断裂发生事故。安全员、监理人员现场履职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缺失,导致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事故的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三、处理意见
1、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条款,对事故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2、对总承包方江西拓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予以全区通报,停止该项目经理余亚中、安全员钟华在我区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半年(2022年7月11日至2023年1月10日),各记不良记录一次,按“四不放过”原则,责成江西鑫诚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建筑拆迁材料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立即停工整改,组织一次全面深入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消除隐患。
3、对分包单位江西赣浔俊翔建设有限公司予以全区通报,对其在我区范围内施工的所有在建工地暂停施工,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将排查整治结果报区住建局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4、对建设单位江西鑫诚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予以全区通报,责成在我区建设的所有项目进行全面停工整改,直至消除安全隐患。
5、对监理单位江西远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及项目总监张桂荣予以全区通报批评,记不良记录一次,停止项目总监张桂荣在我区从事建筑工程活动半年(2022年7月11日至2023年1月10日),责成该公司对所有监理的在建工地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并将检查结果报区住建局备案,待事故调查结果公布后再进行行政处罚。
6、要求全区所有在建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各责任主体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安全教育交底培训,落实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我区安全生产态势平稳。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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