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质量安全监督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5-0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4003

关于开展柴桑区房屋市政工程“五一”期间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5-06 17: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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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局各中心(股、室),区属及驻区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求,扎实做好“五一”期间我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发文之日起2024525日。

二、检查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一)落实主体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构建和实施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监理单位履行审查职责、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的情况;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项目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情况;安全教育培训、事故警示教育开展情况;危大工程子系统运用情况;江西省“安全日志”使用情况等。

(二)落实防高处坠落安全措施。检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重点检查高处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作业人员遵守劳动纪律、施工现场安全作业指挥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质量和使用情况,临边、洞口、通道口、电梯井防护情况,攀登与悬空作业、交叉作业防护情况,移动式、落地式、悬挑式操作平台安全防护情况,安全防护栏杆设置情况等。

(三)落实防坍塌安全措施。检查预防坍塌事故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基坑工程、模板 支架、脚手架工程、操作平台、临时建筑、起重机械钢结构安装落实情况等。

1、基坑工程主要检查施工方案、基坑支护、降排水、基坑开挖、坑边荷载、安全防护、基坑监测等情况。

2、模板支架主要检查施工方案、支架基础、支架构造、支架稳定、施工荷载、交底与验收等情况。

3、脚手架工程主要检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满堂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施工方案、架体基础、架体稳定、安全防护、交底与验收等情况。

4、操作平台主要检查悬挑式操作平台、斜拉式操作平台、落地式操作平台等施工方案、支撑体系、物料堆放、交底与验收等情况。

5、临时建筑主要检查施工现场活动板房、围挡等组织设计、场地布置、材料、构配件选用等情况。

6、钢结构安装主要检查施工方案、起重机械、钢丝绳与地锚、索具、作业环境、作业人员持证等情况。

(四)落实防物体打击安全措施。检查预防物体打击事故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重点检查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安全防护隔离情况。

1、高处作业主要检查高处物料堆放、随身作业工具的使用存放情况,拆除或拆卸作业时拆卸下的物料及余料和废料堆放清理情况。

2、交叉作业主要检查坠落半径内安全防护棚或安全防护网等安全隔离措施设置情况,当尚未设置安全隔离措施时,警戒隔离区设置情况。

3、施工现场人员进出通道口和处于起重机臂架回转范围内通道的安全防护棚设置情况等。

(五)起重设备管理情况。检查塔吊、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等常用建筑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安装、拆除、顶升加节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情况;检测报告是否真实可靠;维护保养是否真实有效;是否擅自安装非原厂标准节或附着装置;设备安全保险装置是否齐全有效等。

(六)落实施工用电安全措施。检查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线路、配电箱与开关箱、配电室与配电装置是否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检查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用电安全基本知识教育培训情况;电工、焊工作业时防护用品是否按要求穿戴,是否存在露天冒雨作业。检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作业人员办公、生活区的消防管理以及取暖设施的管理情况;动火审批制定落实情况,室内防水、装饰装修工程等明火作业管理消防器材配置是否符合标准;是否组织开展汛期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情况。

(七)重大隐患排查情况。围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对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年版),重点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情况,是否做好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及销号管理;施工现场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深基坑是否进行第三方监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基础承载力是否符合要求;附着脚手架使用前是否验收合格,是否符合安全使用标准;高处作业是否有稳定的防护措施等。

(八)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围绕《江西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赣建安〔2019〕11号)要求,重点检查现场深基坑、高边坡、沟槽开挖、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安拆等超规模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方案是否按照专家论证意见修改,是否如实开展方案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验收人员是否符合要求,已验收部位是否按要求设置危大工程公示牌和安全警示标识;现场实施是否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及专项方案要求执行;重点抽查现场消防及用电安全管理情况;高处作业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九)工程混凝土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单位对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审查情况、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情况;监理单位对预拌混凝土进场验收、见证取样、送检见证、浇筑旁站、养护巡视、拆模监督、问题排查与督促整改等情况;施工单位编制并落实混凝土施工方案、执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落实标准试件养护、浇筑过程管理、制定结构实体检验方案并落实、拆模试件管理情况等。

四、检查方式

(一)项目自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以项目为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江西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赣建安〔2019〕11号)等相关要求,对照检查表(详见附件1至附件7),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阶段:发文之日起4月28日

(二)监管检查

区住建局成立“五一”期间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组,由区住建局相关分管领导任组长,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检查成员由本区建筑施工行业领域专家组成。检查组在项目自查自纠基础上,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开展全面深入的质量安全大检查。(监管检查阶段:2024年4月29日至5月15日

(三)问题销号

区住建局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建立隐患销号台账,对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将“回头看”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公布。(复查阶段: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5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严格按照要求,以项目为单位,对照检查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项目自查工作由建设单位牵头,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专业包单位、检测单位落实专人负责自查及自查问题整改工作,项目经理、安全员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参与项目自查。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逐条明确整改期限、措施、责任单位(人),并跟踪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隐患问题,自查自纠情况(包含自查报告、检查表附件1-附件7、整改资料等),经参建三方签字盖章2024年4月29日前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

(二)区住建局在各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五一”期间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其他问题要求责任单位逐一整改,扎实做好闭环管理。针对自查阶段各项目上报的自查报告及问题清单、监管检查阶段发现的隐患问题,区住建局将进行“回头看”,发现未认真开展隐患大排查、自查自纠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自查表弄虚作假、问题整改未落实到位的项目,区住建局将进行警示约谈并全区通报。

(三)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大检查各项工作要求,做到全覆盖、零容忍。对危大工程及重点部位、重要环节等,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深入排查,不留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其他问题督促责任单位逐一整改,做好隐患台账销号管理。“回头看”中施工现场仍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其他重点问题的项目,区住建局将严肃追究参建单位责任,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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