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征地用地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1-0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9444

关于召开九江市柴桑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成果听证会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1-01 08:5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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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关于召开九江市柴桑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成果听证会公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柴桑区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和《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函〔2022〕144 号)《关于开展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九自然资字[2022]56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和改进征地服务与管理,促进九江市柴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现根据九江市柴桑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制定了《九江市柴桑区被征收集体土地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西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办法》《九江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办法》的规定,我局决定召开九江市柴桑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1月31日 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

柴桑区自然资源分局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

柴桑区被征收集体土地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相关事项进行听证。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

1.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各1名;

2.区政府、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统计局、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水利局代表各1名;

3.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村民代表代表各1名;

4.技术承担单位代表各3名;

5.律师代表1名。

四、旁听、记录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3名,记录人员1名。

五、听证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的代表要求:

1.九江市柴桑区辖区内与本次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有相关利害关系的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代表;

2.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代表;

3.九江市柴桑区辖区内与本次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相关的专家学者、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等。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在2024年1月14日前向九江市自然资源局柴桑区分局提出申请,根据听证事项和申请情况,由九江市自然资源局柴桑区分局选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

(三)听证会代表应亲自参加听证,准时到场,在听证笔录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有权对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应当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五)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地点:九江市自然资源局柴桑区分局土地供应股(区政府斜对面)

联 系 人:吴从木  

联系电话:0792-6812735

电子邮箱:liubj@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14日下午5:00

报名表可通过现场提交或扫描后发送邮箱,应如实提供本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公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

(六)听证会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九江市自然资源局柴桑区分局

202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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